一员工拿月度绩效考核扣款及疫情封控只发放基本工资为由,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一纸通知书直接寄给公司,第二天不再出勤。
单位已经正式回复同意其离职请求,但不认同解除事由(绩效扣款有考核事实依据,疫情企业经营困难在此前期员工并未提出异议及协商,因此不能直接依据三十八条(二)款主张权益),就此切割劳动关系?
严寒下的红梅 2023-03-19 14:18 4楼
尽量按疫情期间政策走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3-03-17 09:42 3楼
“一员工拿月度绩效考核扣款及疫情封控只发放基本工资为由,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一纸通知书直接寄给公司,第二天不再出勤。”
这是法定程序,员工应该是找律师了,向公司发通知后,便申请了仲裁,公司等待仲裁通知吧。
“单位已经正式回复同意其离职请求,但不认同解除事由”
这个操作其实没什么异议,准备答辩及证据吧,到仲裁庭去说。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因为未出证明影响了员工再就业,恐怕公司还会为此承担责任。
建议该出的证明就给出,公司可以写员工主动离职的。员工着急要离职证明,说明他已经找好了下家,公司可以利用这点,与员工协商解决。
当员工主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仲裁后支持员工的,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补齐工资;如果支持公司的,双方也因为员工的申请解除了劳动合同。
藏龙卧虎的椰子 2023-03-17 11:17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3-03-17 13:15
藏龙卧虎的椰子 2023-03-17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