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时候,我们企业处理员工的时候,会选择根据规章制度开除员工。如果这么做的话,就有一个问题,你的制度是有效的吗?或者说,按照他们律师的说法,你的制度是合法的吗?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的制度为何是无效的?
为什么你的那个制度是无效的?
本期话题是和大家讨论制度的有效性问题,比如案例中的规章制度(如奖惩设定)、考勤管理(含缺勤、工时、请休假)等,这些内容大部分都是在《员工手册》,或者《人力资源管理手册》,或者是《企业行为规范》等文本中出现,但是很多内容会被认定为是无效的,为什么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制度的有效性问题。
我们在讲制度是否有效之前,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劳动合同法》的法条内容,那就是第4条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不知道各位hr伙伴发现一个细节没有?这个法条的作用非常大,可以说包罗万象,基本上这个法条里面将企业制度层面的内容,全部包含进去了,如果各位hr伙伴们不清楚,笔者这里可以跟大家做一个分析,大家看看你企业的制度(我们这里假设是以《员工手册》为准),有几条是符合第4条规定的。
1、你公司的员工手册制订的时候,是否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前提的?
如果不是的,不符合这个大框架的,那说明你的制度本身就会多多少少存在不合理的一些内容,这个内容大家自己去总结,自己去思考吧,笔者这里就不做解释了。
2、你公司制定的薪酬体系、绩效考核方案内容,有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如果不是的,不符合这个大框架要求的,说明你们公司制定的方案是单向处理的,非协商一致处理的,那么发生纠纷,仲裁和法院也是不认可的,基本上不支持企业的主张和观点。
3、你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内容,即我们hr俗称的考勤制度。
你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有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吗?如果没有的,那么发生纠纷,仲裁和法院也是不认可的,基本上不支持企业的主张和观点。
4、你公司制定裁员方案,或者辞退员工的方案,特别是人数比较多的时候。
你公司制定的裁员方案,假设一共有30个人被裁员,公司有29个员工都同意被裁员了,就剩最后1个人不同意公司的裁员方案,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大家觉得仲裁和法院会支持你公司的做法吗?
也许很多伙伴会说,公司都裁掉29个人了,就差你1个人没有同意,就证明公司的裁员是违法的吗?
各位伙伴,我们即便不去查看《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就按照第4条的内容去理解,你们公司的裁员也是违法的。
大家可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会对上面裁员的29个人保持一个支持、肯定的态度,即公司已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做出了合法流程,但是我们这里说的裁员,仅仅是公司没有经过41条的规定去报告或报备。
如果没有经过第41条的流程,那么我们判断的依据和标准就是《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
如果大家不明白这个内容的,可以评论区留言互动!
笔者这里就和大家分析这4个细节,如果你们公司没有按照第4条的内容去操作的,你制定的《员工手册》就是无效的,大家明白了吧?
总而言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规章制度是否有效,不是我们企业hr说了算,也不是公司老板说了算,而是制度本身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的,那就是无效的。
本期文章里的工作建议,仅供大家参考,此文纯属笔者个人经验分享,而且是实战经验分享!如果大家有其它疑问的,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6楼
感谢分享!!!
5楼
制度不能单方面制定
他乡沈冬青
@小爸爸:是的
4楼 hellopp
都要商量着来
他乡沈冬青
@hellopp:是的
3楼
打卡
他乡沈冬青
@s_1344132660:是的
2楼
程序正义
他乡沈冬青
@向着夕阳奔跑:是的
1楼 nordozhen
打卡
他乡沈冬青
@nordozhen: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