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倒班,只要员工工作时长不超过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就不应支付加班费,员工的一些意见、要求等,企业要给予耐心解释说明和引导;对倒班员工的管理,可以从完善劳动合同、津补贴、安全保障、定期轮换、人性化关怀等几个方面来开展,让员工合法合理最大程度为企业创造利益,是企业管理不断完善的目标。
需要24小时运转的企业,为了规避劳动法相关规定,或者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费,一般都会存在两班班或三班倒的情况,比如:保安、产线员工、设备操作员等,对这些人员如何管理,结合楼主提出的两个问题,根据多年经验,谈谈以下想法:
1、无需支付加班费
如果是两班倒的员工,也就是每天上12小时,按照劳动法,每天多上班的4小时,无疑是应当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是三班倒,员工每天上班为8小时,正常讲,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除非法定假日还在上班。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上一休一、上二休一等上班形式,这些都是与平时正常班次所不同的。
怎么来判断要不要支付加班费?其实,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也就是:
每天不超过8小时上班,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并没有讲一定是白天或者晚上上班,只要符合以上要求的,就不支付加班费,当然,法定假日上班的,肯定要支付加班费,这是特殊情形。
另外,本案纠结的焦点应当是“劳动合同约定上班时间是8点到18点,而实际工作时间是三天班即每天只工作了8小时”,而员工拿着合同规定来找公司要说法,对此,我们来看看:
1)员工自认为有理
合同约定上班时间有12个小时,似乎理当主张加班费。在法律、情理上都是说得通的,所以,员工就找公司要加班费来了。
2)要看实际怎么做的
合同签了工作12个小时,不管是法律或者情理上讲,总不能只看书面写的东西吧,而一定要看员工实际上班时长、工作班次以及公司实际给员工如何安排和实施的,也就是常说的“不要只看怎么写的、怎么说的,要看实际怎么做的”,这才是事实、证据的直接体现,即使是仲裁或诉讼,也是需要看“企业具体怎么做的,员工具体是怎么时间段上班的”,而不是只看合同怎么写的。
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你的工作是3万元/月,如果公司每月只给你2万,这显然是违约与违法的,但是,如果给了3万2千每月,这时你还说公司怎么怎么了,是不是就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了,除非你有其他非常明显的事实和证据来证明你可以拿到更多的工资。
综合来看,本案员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是站不住脚的,是得不到支持的。
2、如何管理倒班员工
正常讲,员工是不太懂各种法律法规的,企业如果某些方面做得不太周全,或者“说写做”不完全一致的时候,少数员工可能就会认为“企业不太合规”,毕竟员工在“感觉企业做法不太对劲的时候”,有权提出自己的异议甚至要求,至于要求合法合理不,一般员工是不太理会这些的,公司领导、仲裁、法院等支不支持,事先也难以管得到那么多,总之,胆大的员工还是希望来试一试的。
苍蝇不会盯无缝的蛋,员工如此想法、要求,心里或思想上总是觉得“企业有某些方面不太妥”,如果企业“说写做”都高度一致,我想,员工也不太可能“无中生有,无是生非”的。所以,针对倒班制员工,以下一些心得是可以注意的:
1)完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写成8点到18点,也就是员工都采取这种统一劳动合同的格式或填写,我认为,还是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有两点:
一是时间长度,8点到18点,稍微一算就知道是12个小时,这里面又给了员工“讨说法”的机会,即使是公司做法站得住脚,也就是没超过8小时,那如果员工与公司较真儿起来,公司总要被折腾好一阵子的,至少要搜集不少证据、材料、事实等才能够说明问题吧。
虽然我们都知道中间包括了中午吃饭休息时间,但正常讲还是超过了8个小时,既然员工平时上班只有8小时,就不要在合同中超过这个限制。
不要拉通跨度的写,即不要只写上班时间到下班时间,可以上午下午分开时间来写,比如:8点到12点、14点到18点等之类的。
二是补充完善,主要是指所有员工采用统一的上班时间段来签劳动合同,是不太完善的,比如针对这些倒班制的员工,就让员工感觉“有点不太对劲”,所以啊,可以补充如下的类似内容:
员工具体在什么时间段上班,由公司/部门/班组/上级领导等根据工作需要、合法合理的统一安排,员工不得拒绝。
当然,管理人员在管理员工上班时间段的时候,也要如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解释说明和引导,避免硬型、强制性或简单粗暴的管理。
这样,就保证了“说写做”高度一致的上班安排,加上一些相对人性化的管理,员工即使有不满,恐怕也不在“上班时间”上。
2)夜班补贴
正常讲,人们身心都是遵照“昼出夜伏”的规律,也就是说,大家通常是不太愿意“上夜班”的,毕竟要打破正常作息规律,长期来说,对身心都会有一定影响,但是企业又必须要安排夜班,也就是企业可以从这样的安排中获得利益,为平衡这种安排:
企业有必要对上夜班的员工提供一定的补贴补助等,比如:夜班津贴、晚餐补助等,主要针对0点到8点的班次,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制度,比如可以加大时间跨度来补贴即22点左右到次日8时左右,这算是企业对员工的优待。
以上类似的人性化做法,其实也是许多企业的普遍认同,只是津补贴的额度不同罢了,这个额度,最好还是参照周边企业的情况,不宜过低或过高,与周边大致差不多就行。
3)安全保障
上夜班的员工,如果是12点下班或上班,或者凌晨两三点钟还在上班,也算是“熬夜”的现象了,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一是上下班途中的安全,伤到自己或别人、被抢被劫等,都要注意,企业如果提供通勤车或与公交公司签订定时接送员工的协议,就可以较好解决。
二是医护条件,上深夜班的员工,如果平时休息不好,或者身体本身就存在一些潜在的薄弱因素,或者吃得不好,或者工作压力影响等,比上白班的员工更容易出现身体问题,晕倒、心脑问题等都是需要注意的,企业准备一些必要药品、加大上班期间的巡查观察、熟悉急救措施和拨打120流程等需要落实到位,不能只规定不落实。
4)定期轮流
三班倒、两班倒,一般来讲,不能固定某些员工只上某个班次,除非特别要求、注明并充分交流沟通和说明利害关系、利益等,而且还要照顾到其他员工的合理要求,不然,几个班次,正常讲,都是要定期轮换的,这样以充分保障更大多数员工的休息、利益、身心健康等,让大家感觉到是相对公平的。
即白班、夜班、深夜班进行轮换,长期来看,在休息、待遇、津补贴等多方面对所有员工来说,都是公平的,不管是利益,还是困难程度等,员工都会“均沾”。
轮换间隔的时长,有一周、半月、一月的,这个就需要遵照企业习惯做法,也算是大多数员工普遍接受的习惯,如果刻意打破,对员工和管理人员都是一种考验和再适应,初期一段时间,势必会影响到工作效率。
5)人性化关怀
当员工上夜班或深夜班的时候,相对于白班来讲,被领导关心、重视的时候就相对少一些,站在员工角度,也是希望领导能够时而出现在他们面前,关心几句、送些小东西或鼓励打气等,不同层级的领导,不同的言行,起到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但只要讲积极正能量的,员工都是喜欢的,只要不是天天来、每时每刻都出现在他们面前,毕竟这样做,员工会认为领导在“严格监督和督促他们,甚至根本不信任”,会适得其反的。
所以,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和掌握好一个度,过犹不及,做得不够,又让人不够意思,这个度,需要管理人员经常把握员工心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看到某些管理人员对下属“小恩小惠”不少,起到的作用也不错。
其实啊,管理做到位了,即使公司做法存在一些欠妥之处,员工的意见也是比较少的,相反,如果管理粗枝大叶,公司薪酬待遇即使不错,员工意见也会不少。
倒班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如何做好其中的管理工作,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需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不同盲目照搬别人的做法,抓好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骨干员工、老员工等的工作,让他们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也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是值得重视的。
27楼 秀树楠
定一个白班工资,一个夜班工资,让员工自己选白班还是夜班
26楼
法理讲没问题,情理讲要多关怀员工
25楼
谢谢老师,老师辛苦。
24楼
合同约定每天工作时长就好了,为什么要写时间段呢?有点想不通。
23楼 yj880809
打卡
22楼 包佳鑫
恭喜老师获奖~
21楼
员工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20楼 hellopp
上晚班确实很辛苦
19楼
夜班津贴比白班至少多1.5倍,算加班费无可厚非。
18楼
合同设置有问题,公司规章制度的描述也应该出了错。
17楼
公司的保安是三班倒,但基本都是外包员工,晚上在工位上睡觉也没人管~
16楼
还是学生的时候经常会通宵上网,现在通宵玩耍都累更不要说通宵工作呢?
15楼
员工也知道诉求不合理,但应该是上夜班福利没跟上所以心里不服气吧
14楼
就是这个道理,老师说的没错。
13楼
打卡
12楼
这个hr真不太合格,简单事情都不能做专业。
11楼
今天上班,车上都没有什么人了,我还坚持学习,我骄傲。
9楼 乱人心triste
打卡学习~
8楼 佳芸
老师是不是理解错了,8点到18点约定的是一个工作时间段,中间包含两小时的午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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