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适用于那方面的员工?合法吗?
鲁赤耳 2023-10-27 10:17 5楼
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首先跟劳动法不搭噶,所以不牵扯合法不合法
其他是不是合其他方面的法,还要看具体合同细节
胡小辉 2023-10-27 15:32 12楼
承揽合同:承揽方不属于定作人的员工,双方是对等的民事主体,承揽方不受定作人的管理,是完全独立的,承揽方也可以转包给第三方。双方的关系适用于合同法,不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争取早点退休 2023-10-27 13:59 11楼
9楼10楼说的都很详细
王泽强 2023-10-27 12:45 10楼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方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也就是说,承揽方完成工作的劳务只有体现在完成的工作成果上,只有与工作成果相结合,才能满足定作方的需要。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方所要求的,由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但该工作成果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只能是承揽方为满足定作方特殊需要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
3、承揽方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承揽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定做物发生损坏、灭失,或加工人员出现伤亡的,都要承揽方独立承担责任,定做方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4、承揽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定做物为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故为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一定义务,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义务也即为对方的权利,符合双务合同的特征。同时,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定作方需为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对于无须支付报酬的加工合同,则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承揽合同的范畴,而应该由普通民事法律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一)加工合同;(二)定作合同;(三)修理合同;(四)复制合同;(五)测试合同;(六)检验合同。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等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2023-10-27 12:24 9楼
承揽合同属于劳务合同的范畴。
劳务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的,都属于有效合同形式。
劳务合同主要适用对象:
1、退休人员返聘;实习生;已经和其他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大型项目及企业的承揽合同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及为劳务成果形成的协议。
注意要点:
1、劳务人员与企业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务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周不得大于20小时;
3、劳务人员的薪资以日计算,不得按月发放;
对企业的优势:
1、企业不需要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企业能够节省一部分开支;
2、合同中可约定非企业原因造成,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均由劳务人员自行负责,企业不承担责任。企业减少了管理职责。
核心要点:
凡接受企业管理的;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年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退休年龄但因企业原因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均不得签署劳务合同。否则,企业在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中均会承担不利后果。
425534083 2023-10-27 11:43 8楼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2.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的合同。
3.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2023-10-27 11:19 7楼
承揽合同那就不是雇佣关系了,合作关系
秉骏哥李志勇 2023-10-27 10:26 6楼
不适用公司招聘的任何员工。如果签承揽合同,就具备承揽资格的组织,就不是个人了,个人承揽任何工作或项目,都是违法的。
2023-10-27 10:14 4楼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工作内容的员工。
行hr 2023-10-27 10:14 3楼
1.“适用于哪方面的员工”你都说是员工了,那肯定你们的劳动关系还在;
2.这个“承揽”你们是怎么来定义的?想通过“承揽合同”实现什么目的?
3.不是说这个合同适合哪方面的员工,而是根据你们的这个合同性质及目的,签“承揽合同”的人你们是否还是劳动关系或者签了之后跟你们是怎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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