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百亿巨头保银私募又把前员工告上法庭了。
天眼查app披露的一条开庭公告显示,一则案号为(2023)沪0115民初106889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将于11月16日开庭审理,该案件的原告正是知名百亿私募保银私募,被告为郭强。
相关判决书显示,2020年2月郭某在保银投资实习,同年7月郭某正式入职保银投资,双方签订履行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8000元。2021年9月郭某提出离职后,保银投资要求郭某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郭某表示,保银投资在其在职期间指令其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违法行为。对于郭某所说的,法院认为郭某并未充分举证,相关执法部门亦未对保银投资进行过查处,故本院对郭某的主张不予采纳。对此,法院判定,因郭某违背工作期限约定,提前提出离职,考虑到保银投资提供的资源及付出的培养成本,郭某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法院酌定郭某应支付保银投资服务期违约金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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