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新闻热议的拼多多公司23岁女员工猝死案令人叹息,一个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大型互联网公司,本来可以成为中国有为青年的实现梦想的圣地,是令人羡慕而竞相争入的大企业,何竟成为这个女孩生命的最后一站?!具体的死因,至今没有官方权威消息,但网传在拼多多供职的员工常常加班至半夜,而女孩出事这天也正是凌晨一点半走在回家路上发病致死的。所有的信息来源只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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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群友邀请对此问题撰文解释一下。看来这是个实践当中让hr颇感迷惑的问题,没关系,我们追本溯源,还从法条的本源进行分析。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提前三十日和提前三日的规定对劳动者来说可以理解为一个权力的限制,我们知道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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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扬州某公司员工王某和李某,被要求加班完成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将违约。两人为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拒绝加班,导致公司赔偿12万元。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两人被判赔1.8万。法官: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遇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必须服从。你还敢拒绝加班吗?没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劳动争议案件会迅速成为网红案,五一放期期间在各大网站上都成为非常热的话题,究其原因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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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典型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案例,其中有很多知识点值得我们总结学习,首先来了解一下无效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相对于员工关系处理中其它有关劳动合同的操作,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比较少见。但在实践中,遇到无效劳动合同的机会也是非常大的,只是习惯上很少想到要从合同无效的角度去处理。比较常见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造假、履历中的虚假陈述等等,都有可能成为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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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人们生活,一个新闻事件很快就能在网络上发酵,员工本来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常常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声誉影响,企业可谓躺着中枪,近期发生的有名案例着实不少,从拜耳公司辞退外籍跑步女,到杨妈妈粥店辞退不当言论的店长,再到河南毒王被其所在劳务公司解聘,再到近几天的杰瑞集团与涉嫌性侵养女的高管鲍某明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看到,一旦这种事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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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王女士,你本不必委屈地接受那两麻袋一元纸币
这两天一则与劳动仲裁有关的新闻令人感到新奇和气愤,成都王女士劳动仲裁胜诉之后,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款项时,对方竟送来了两编织袋一元纸币。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文书的诚信履行,这根本就是对王女士的公然刁难和羞辱。简单了解一下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据王女士介绍:2019年9月12日,她入职该公司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约定月
陈律师在线
最后更新于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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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则与劳动仲裁有关的新闻令人感到新奇和气愤,成都王女士劳动仲裁胜诉之后,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款项时,对方竟送来了两编织袋一元纸币。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文书的诚信履行,这根本就是对王女士的公然刁难和羞辱。简单了解一下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据王女士介绍:2019年9月12日,她入职该公司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约定月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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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档试用期上限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这三档试用期,作为资方的用人单位当然希望越长越好,有更长的时间考察、试用员工。为什么不选择最长的试用期呢?二、工资成本低。试用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是劳动合同
陈律师在线
发布于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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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7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五机关联合发布(2020)8号文:《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在该意见三条(五)项中作出如下表述: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
陈律师在线
最后更新于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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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月3月4日人社部以答复北京市人社局的形式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该复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
陈律师在线
最后更新于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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