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还不能让人表达不满了?员工关系的处理不应该是阻断而应是疏排(要直看解决问题,可直下拉到第二大点)在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就写下了这个有点违和的标题。那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现象不应该是散播言论,而应该属于有怨言的寻求帮助。就如那些在地方上因不公而进行的上访一个道理。因此,不该以言论和散播这样的有负面倾向性的词汇来为员工扣上标签。这有误导读者的嫌疑。而在企业内部由于有时的工作不到位或者本就是有意的处罚性质处置,导致个别人受委屈或者不理解,其实都是正常的。而受委屈或者不理解的发点牢骚,多处诉说,也同样是正常的。这应该属于内部矛盾,不应该属于敌我矛盾。也就是说,对于这样的现象,还不应该要上升到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一个企业应该有容人的气度公正的态度,一个hr应该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信心。而不是只有将与己不利者直接驱离这一个粗暴的办法。解决问题的角度,作...
人在做天在看——还不能让人表达不满了?
——员工关系的处理不应该是阻断而应是疏排
(要直看解决问题,可直下拉到第二大点)
在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就写下了这个有点违和的标题。那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现象不应该是散播言论,而应该属于有怨言的寻求帮助。就如那些在地方上因不公而进行的上访一个道理。
因此,不该以言论和散播这样的有负面倾向性的词汇来为员工扣上标签。这有误导读者的嫌疑。
而在企业内部由于有时的工作不到位或者本就是有意的处罚性质处置,导致个别人受委屈或者不理解,其实都是正常的。而受委屈或者不理解的发点牢骚,多处诉说,也同样是正常的。
这应该属于内部矛盾,不应该属于敌我矛盾。也就是说,对于这样的现象,还不应该要上升到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
一个企业应该有容人的气度公正的态度,一个hr应该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信心。而不是只有将与己不利者直接驱离这一个粗暴的办法。
解决问题的角度,作为hr要首先将事情往正向去思考,解决。然后才是这些不得己的杀手锏。
一、有牢骚要听,有议论要辩——以之为镜,自我反省。
记得曾经我的领导在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曾说过,做行政、做人力,我们需要做好两件事:
一是会上听牢骚;二是会下听议论。
而这恰恰是实践党中央提出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精神之一。
作为党工群等员工关系的工作者,作为hr我们要想的是以此类的牢骚和议论来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方向和方始方法的对于否。以此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提升自己的工作满意度。
1、会上牢骚往往更真实有真义。
一般情况,在企业的各种会议,特别是有多部门多的人参与的,作为内部解决问题的会议中,大部分业务部门都会在会上大吐苦水,发牢骚,以此争取企业资源。不得不让主持会议者一次次的给拉回会议中来。
而在此过程中,作为行政人力的参会者,除了参会作记录外,还要多对此类牢骚进行关注。牢骚往往可能比正式的汇报更为真实,蕴含有不同的真意。
2、会下议论往往更能丰富工作措施,形成其他办法。
作为含蓄代表的中国人大都一脉相承,无论是在会上还是在会后,不少人都会有两个习惯。这也是我们在企业管理中很想要杜绝却解决不了的习惯“会上不说,会下多说”。
而这样的不好习惯,有的是事后诸葛亮,有的却是因会上的各种发言真的引发了其另外的思考。
但这个“会上不说,会下多说”就成了乱说的习惯,决定了有些事,我们是需要听会下的议论的。
一是有人在会上会保留意见。
会上会由于一些原因,无论是因人多害羞,还是因脸而顾于情面。有的人会将意见保留在自己的心中。而在会后又会忍不住的将自己的想法、对其他人的看法都会不自主的说出来,以求得别人的认同。这是在追求一种存在感。
但这种意见的表达出来,也同样可能是对我们的工作有帮助的。有时甚至应该专门进行收集并分析是否可用。
二是有的人会在会后进行议论。
对于在会上的形成的意见,有人会并不认可。但会由于各种原因,并不会或者不能在会上表达出来。因此,会有不吐不快的感觉。
而甚至会有小群体一起议论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更多的具有对会议结果进行反思的作用。而这应该是会议主持者,记录者最应该收集并进行分析后汇报的事情。
因此,处于上述两个角度,我们必须要有目标、有借鉴的进行自我反省,考虑在会上或者其他的工作决策中的得失问题,正确与否。以便在真正的公布之前进行纠错或补正。
二、对于有负向作为的议论员工,应该以疏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在开篇就表达了我的不应该以敌我矛盾认识,以扣帽子等行为进行有偏向性的来看待、处置这样的有议论的员工。
那么,应该如何来处理这样有影响劳资关系的事件呢?——公正和谐方针
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政府处理上访事件者的方法,来进行这样的劳资关系的处理。
1、要真实的搞清楚其牢骚议论的原因是什么。
这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如果我们不能在出手前多问几个为什么。往往就会失去事件的真相。
就如本话题中:
◆该员工为什么要说工资低、福利差、加班多、涨薪慢?
难道是只有他一个人是这样的认为的?一个人的认识,能起引导作用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工资到底低不,福利究竟差不,加班是否多,涨工资是否慢?
这决不是靠说就能影响大多数员工的。每个人对自己的薪酬,相比社会其他企业薪酬,相比内部同事薪酬,其实自己心中都是有一个打米碗的(也叫心中有那x数)。
如果是真的,那企业就该想想如何提升自己的薪岗匹配度。不然可能会有员工的流失。如果是假的,自然就毫无问题。一个人的言论,影响不了什么。
这在上访的事件中由于拆迁补助这样的事情是最多的。但最后怎样,却是不公平的都能补平;本就公平只因贪的参与人就会很少,也毫无作用。
◆为什么说该员工是因为待遇低了才故意散播?
这句话中包含两个意思:
一是待遇低。是否是真的待遇低?
是否该员工对自己的能力高估?是否对自己的贡献高评?是否对同样岗位的待遇高而对比自己的待遇低?
所以要搞清楚上述几个问题,就能搞清楚他的待遇是否遇到了真的不公。而如果是其自我认识的水平。那么道理是能讲明白的噻。有何不能沟通的呢?为什么要往解除合同上来说呢?
二是故意散播。是否真的有其散播的事?
一般情况,是有真的瑕疵问题或者不公事情,才会说其明知道而故意泄漏,故意传播。毕竟有的事情本应该是大家一起兜着的,但有人感觉在事件中吃亏了,所以就将自己握有的某些把柄就给传出去,以此影响更多人,形成自己的报复打击快感。
这难道是在承认该企业真的有那些散播的情况?如果有,那你改啊。怕什么说,有这样的传播倒逼你改进不好吗?难道怕企业提升人工成本?
因你待遇低,又不提升待遇,将流失人才,这怪别人去议论了?难道你想一直蒙骗到底?
这样的话,可能就评估错了员工的智商了。超过四耳就没有能真正保密的事。无论是薪酬还是其他的机密。
所以,有问题,先将事情的根由,真实的搞清楚了。分析一下问题究竟是谁是跟谁,能不能解决才是正理。而不是不管对错,一刀砍了一了百了。
2、要和谐出发,平和的沟通,从大局出发解决事件。
这样的劳资关系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在如今法制天下的情况下,更主要的解决问题之道还是要合情合理。
毕竟,2020年5月底都定了民法典,明年天1月就要正式实施了。法制为被更加显眼的放在了最高处。作为一个小型社会的企业,不应该也要遵循这样的社趋势吗?
因此,作为hr,我们要的是在上述情况摸清之下,与其好好的解决:
第一种情况:如果负面问题真的存在。
那么,要想的是如何来补救。
一是个人包庇,让其与公司一道解释其乱说。
这要在能说服其回心转意才行。而这样的说服,无论是为其个补正,还是以就业威胁。其实也只是一时之计。实属下下策。
二是彻底驱离,然后说其说的都不正确。
我们要计算个正确的方式给群众。显然这是一个中下策。假的真的不了,能蒙也只是蒙一时。但也许员工并不会真的去比对其他企业呢?
三是想法解决,解释企业的薪酬政策。
一种是企业故意的。毕竟企业有自己的发展方针,企业执行的说不定就是一种偏下的薪酬策略呢?该段时间企业需要淘汰一下不忠诚的员工,或者想要节约一些成本,以作其他发展。
一种是企业不清楚。这种情况与hr的关系较大,那就需要赶快的对市场薪酬行情、对标企业纠正自己的薪酬情况。就算是一时不能提升薪酬,也要向员工画一个有时间的饼。
第二种情况:如果负面问题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两种情况。
一是该人认识不清。
这种情况是属于员工自己的臆想,也是企业的政策宣讲、社会岗位的形势宣讲等不够。让员工对岗位水平、对自己能力、贡献等的价值水平等没有正确的评估。
因此,企业要及时的进行政策宣讲,以正确的核算、客观的事实来证明企业的薪酬政策的真实情况。
二是该人歪曲事实。
对于这种情况,那就是该人的故意捣乱了。我们完全可以按企业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无论是其影响企业的稳定团结,还是其造成员工思去给工作造成了损失等。都是可以找到理由的。
那么以此进行强硬的处罚,就毫无问题了。如果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可以直接解除当然好。如果没有那就不安排些小手段也未尝不可。当然,如果有钱,无论有无政策都直接解除也是可以的。
毕竟,一个自负不能认清自己,还诋毁企业的员工,就算是有能力也是毒品。哪来做什么,毒害更多人吗?
小结:
有群众关系问题、劳资矛盾问题,首要的就是要搞清楚事情的真实面貌如何,要将自己的责任尽量摘出去。
就算是真的问题在企业,也要以和谐出发,尽量改正,至少要将态度摆出来。而如果错在员工,那么根据情况,能救则救,不能的就早驱离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