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
问题描述:
员工10月24日入职,没来得及缴纳上社保。10月28号当日发生工伤。
我29日给他提交材料补缴社保,员工之后能否享受社保报销待遇?
秉骏哥李志勇 2022-11-19 21:01 6楼
享受不了。
只能公司承担费用,或者与员工协商解决。
夏小霞 2022-11-19 19:36 5楼
是可以的。补缴工伤保险后,职工由于工伤产生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支付。新费用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而参加社保前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缪东彪 2022-11-19 17:47 4楼
可以申报工伤,但10月28日发生的费用不能报。
2022-11-19 17:12 3楼
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的,缴纳前已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缴纳后新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等可以报销。但是也不排除社保中心拒绝支付。。。
2022-11-19 16:31 2楼
不可以,只能享受参保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
2022-11-19 16:31 1楼
不可以,只能享受参保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