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一朋友,在佛山南海任职文员。怀孕三个月,因为妊娠反映比较大住院一个星期,现在已经出院,正常工作。部门经理害怕影响工作希望她离职,和她协商,朋友坚决不同意。因此部门经理经常安排不属于她原来工作的。要她做根本不熟悉的零配件发外,而且并说到以后还有更加多的事情。请问这样属于违法吗?我朋友应该怎么做?
嗨伯伊 2023-10-27 14:41 8楼
要么慢慢熬,要么就离职
2017-06-06 17:34 7楼
一个泥腿子 2017-06-06 16:50 6楼
没辙,只能熬着
要么你开假条要求休假,如果没经验的单位只能骂娘之后接收,有经验的单位会质疑,让你去单位制定医院由单位派专人陪同,一般这种医院不会像普通医院哪有你主诉多就多开假。反正且折腾你呢
2017-06-06 16:49 5楼
2017-06-06 16:49 4楼
2017-06-06 16:43 3楼
2017-06-06 16:40 2楼
2017-06-06 16:29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