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搬约定的低基数加班,还要精研工资概念学习思维:在企言企,但hr要有两种角色。代表和代言。但还是要从情理上去做事。加班是一件小事,但加班却是另外的非必要的付出,这应该无可争议。因此,加班应该要更值钱些。本文内容:1、想方设法降低加班计算基数,有违情理。看到这个话题,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心酸委屈的感觉。我本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付出。收获的按道理本该是正常劳动付出的1~3倍。可一个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让你加班的所得可能还不如正常上班的所得。比如:你一个月正常上班6000元工资,正常心理下,那就是6000元/21.75天=?。但如果给你说约定的是最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的基数的加班计发,则是1200元/21.75天=?天。那么你如果在10.1加班一天,你收获的加班工资,可能还不如你正常的上班一天所得。这班还有加的意义吗?(当然有人会说,你的那6000元不是还是领取了吗?这加班是多出来的,...
想搬约定的低基数加班,还要精研“工资”概念
学习思维:
在企言企,但hr要有两种角色。代表和代言。但还是要从情理上去做事。
加班是一件小事,但加班却是另外的非必要的付出,这应该无可争议。因此,加班应该要更值钱些。
本文内容:
1、想方设法降低加班计算基数,有违情理。
看到这个话题,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心酸委屈的感觉。我本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付出。收获的按道理本该是正常劳动付出的1~3倍。
可一个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让你加班的所得可能还不如正常上班的所得。
比如:你一个月正常上班6000元工资,正常心理下,那就是6000元/21.75天=?。但如果给你说约定的是最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的基数的加班计发,则是1200元/21.75天=?天。那么你如果在10.1加班一天,你收获的加班工资,可能还不如你正常的上班一天所得。
这班还有加的意义吗?(当然有人会说,你的那6000元不是还是领取了吗?这加班是多出来的,不是吗?)
这委屈吗?合理吗?
委屈肯定是可能会有的。毕竟,别人在休息,我在加班。但却比想象中的加班高工资差距太运。
因此,在律法,因为有双方在签订劳动时的约定,可能让你资方合法理。但却真实的违背了人们的日常情理。
这对于一个有文化的以爱员工建设和谐社会的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来说,却是显得多么的刺眼。
2、如果在合同之初约定了计算的基数太低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确实约定了加班的计算基数,基本就是说不脱了。毕竟双方认可,没有人逼着你签字。
但事实是没有人拉着你的手去签字,但却是现实的就业形式让劳动者在不断的让步不得不签字。
这就是我常说的在资本的作用被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甲方优势在越来越猖獗。幸好的是近年国家已经将创建和谐用工模式的管理拿上了日程。
但积累下的恶习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改变。毕竟,积习难改啊。
正如,我们很多hr都习惯的出主意要在合同上约定低工资一样。这似乎是hr的“投名状”,既合理又合法,真的很讽刺。有时就是算来算去算自己啊。
但在某些时候,我们对低加班基数的约定,还是可以扯一扯的(当然,如果没有约定,员工就要好办一些。)。
那就是搞清楚什么是我的工资。然后强烈要求,按工资说话。
很少人认真的研究过自己的工资,只管自己拿到手里就完了。
我们应该要搞清楚自己的工资项目到底是哪些。哪些是工资,哪些不是工资。要搞清楚。然后就可以去与企业说说什么基数了。
一般情况:工资总额有六个部分: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这样的规定,其实主要作用是拿来计税的。
但同时,也一样有着指导工资基数的作用。
即:
一般情况不会变动的那部分工资,就是正常情下的工资。也就是在律法中说的“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这就是作为计算其他时候的工资标准。
那么在上述的工资部分里,有哪些是基本固定的:行政系列的计时工资 津贴。这就算是较为固定的工资,而如果一些补贴为在相应时期的强制补贴。那在该时间段也同样要算是工资中固定部分。
这时,如果双方约定的基数太低,是可以以此去进行辩驳的。
其依据就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中有过说明作为加班的计算基数的工资,应该是“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为准。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所以,如果我们hr要真的将合同上的基数定低点,要做就必须要做配套了。那就是我们的薪酬执行体系也必须要有这样的匹配。无论是制度还是表格,甚至是言行,都一定要注意。
不然一头你说月工资多少,一面又签几分之一的合同所列工资。万一被录音录像了呢?
但作为一下个有追求的企业,格局要放大,不要去省那点加班工资。做人做企还是要按秩序来讲点情理法。才能具有真正的文化。
小结:
加班工资可以约定基数,给劳动合同双方摆下了一个擂台。强势者,可以辩论提升。
但能靠自己真正强势的劳动者还是少了些。甲方优势,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