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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锅给谁背?-pg电子游戏官网官方网站

2021-08-31 打卡案例 79 收藏

今天学习你将收获——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正确操作:帮助新员工有效融入团队,帮助部门管理者制定新员工培养计划及考核标准,如何做好转正流程不背锅。本期案例——我们是一家互联网企业,小张是刚入职的一名新媒体运营,试用期3个月。由于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

今天学习你将收获——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正确操作:帮助新员工有效融入团队,帮助部门管理者制定新员工培养计划及考核标准,如何做好转正流程不背锅。本期案例——我们是一家互联网企业,小张是刚入职的一名新媒体运营,试用期3个月。由于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我们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小张领导老王经过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都有问题,建议劝退处理。当我们在找小张谈话了解情况时,小张则是怨声载道,认为自己入职以来工作做的还不错,已经发布了多篇稿件,并认为领导老王也从未表明该稿件不好,快转正了才说不行,太不公平!面对这种情况,请问各位大咖,你认为在该案例中存在哪些做得不够好的地方,我们应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规避?

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锅给谁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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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沈冬青  hr资深讲师、hr业务训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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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管理中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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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看看与试用期相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外,在仲裁和法庭审理试用期相关案件时,一般采用的思路是:1.用人单位是否有将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书面证据,比如劳动者的签收)2.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录用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和考核(书面证据,比如试用期考核表单)3.用人单位是否有合理的事实和数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事实上,很多企业的试用期管理都普遍存在下面的陷阱:1.入职无目标,自由不对等很多管理者觉得,录用条件、胜任标准等,招聘网站上都有,没必要在入职的时候再专门准备了,就算当时不懂,跟着其他人做着做着不就懂了吗?更有些管理者心态不端,认为把录用条件发给新员工,会束缚住自己...

        我们首先来看看与试用期相关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此外,在仲裁和法庭审理试用期相关案件时,一般采用的思路是:

        1. 用人单位是否有将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书面证据,比如劳动者的签收)

        2.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录用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和考核(书面证据,比如试用期考核表单)

        3. 用人单位是否有合理的事实和数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事实上,很多企业的试用期管理都普遍存在下面的陷阱:

        1. 入职无目标,自由不对等

        很多管理者觉得,录用条件、胜任标准等,招聘网站上都有,没必要在入职的时候再专门准备了,就算当时不懂,跟着其他人做着做着不就懂了吗?更有些管理者心态不端,认为把录用条件发给新员工,会束缚住自己的手脚,将来就不能“自由发挥”了,只重视自己的自由,不尊重员工的自由。殊不知,有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明确要求作为前提,此类操作风险后患无穷。

        以打卡案例来分析,领导老王说“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都有问题”,那么他就需要在小张一入职的时候就把相应的目标发给他,并予以讲解,怎样选题,怎样梳理思路和进行文字表述。同时,选题、思路和表述主观性比较强,不容易量化或事实化。建议围绕文中的“稿件发布”,约定试用期内的发布量、阅读量、点赞量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 过程变结果,权责不对称       

        有个管理小故事:一个被安排去敲钟的小和尚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工作,却被老和尚认为是不称职的。小和尚不服,说自己敲钟很准时、用力。老和尚说:“虽然你很准时用力,但敲钟的神态和表情不够虔诚,敲出的钟声不够悠扬,不能普渡众生,导致我们寺庙这个月来的香客数量减少了。”

        在这个故事里,小和尚的对错且不说,老和尚就至少犯了一个严重错误:为什么要把应该由管理层承担的“结果类”指标(相对于“过程性指标”)分配给具体做事情的下属?

        由于管理层不直接参与价值的制造和交付,他们的职责是通过协调、组织、领导和控制下属,完成价值的制造和交付,所以在绩效指标上,应该由管理层承担结果类指标(比如利润率、客户满意度),员工层承担过程性指标(运营操作中的产量和质量指标)。有不少企业,员工一入职,就让他们承担结果类指标,这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3. 突然袭击,舍本求末

        人之常情就是:你一直不管我,我会默认你觉得我做得不错;最后突然说我不行,那我怎么服气?反之,如果你一直关注我,无论我哪里做得好还是不好,都能及时告诉我,说的话都有真凭实据,那我才心服口服。

        打卡案例中的小张的怨气,很显然来自领导老王的平时不管,最后突然袭击。小张对自己试用期的表现与领导老王是有偏差的,认为“自己入职以来工作做的还不错,已经发布了多篇稿件”,而领导老王没有很好地重视平时的教导、培训、沟通和反馈,“从未表明该稿件不好,快转正了才说不行”。试用期管理一定要避免突然袭击式的考核,要以定期的观测、及时的反馈沟通、详实的数据事实为基础。最佳局面就是:员工根据管理者平时的沟通和反馈,都大致能够判断出自己能否顺利通过试用期。

 

        4. 只使由之,不使知之

        管理者在给新入职员工分配绩效指标的时候,不能把指标简单交给员工了事,而应该详细解说一下为什么要分给他这些指标。也即:要告诉员工他所在职位的“底层逻辑”。

        培训界某知名专家分享过一个案例:他在朋友的公司看到一个新来的销售,已经到了下班时间,疲惫不堪了仍在打电话推销。出于同情,他走上前去,建议让这个新销售参加他和其他几个高级管理者的晚餐,说不定还能帮他促成几单。结果该销售拒绝了,说:“领导要求我每天要打500个电话,我还有100多个没打完呢。”

        该销售固然丧失了一个绝佳的扩大自己高层社交面、增加人脉的机会,但是他的领导有没有问题?我们给新员工布置试用期目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目标的“底层逻辑”是什么?诚然,500个电话可能会有50个潜在客户感兴趣,然后有10个人约面谈,最后2个人成交,但是一切指标都应该为职位或者组织的最终业务目标服务,销售这个职位的底层逻辑就是实现更多的成交客户,如果不需要500个电话就能实现,那么何乐而不为?

 

        试用期的管理大有文章可以做。做得好,能够改善新员工的体验度,坚定他们选择加入公司的决定,进而有助于他们提高工作中的投入度和取得未来成功的可能性。如果做得不好,踏入上面列举的几个陷阱,那就可能陷入业务部门责难、新员工流失甚至法律风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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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

李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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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这一篇的分享,咱们仍然会从较为完整的工作视角来跟大家梳理,在内容上,本次并非讲述试用期劳动风险与解除,而是会给大家尽量详细的整理出员工试用管理中的多个维度范畴。为了与题目衔接顺畅,咱们还是先对题中问题来做一轮简答和观点阐述。一、简答1、锅给谁背?先明确第一个观点:咱们换个词儿吧,先不论背锅这事儿真不真实,至少这个词太负面了。如果上来就定义为背锅,估计也分析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结果。咱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换成:如何改善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至少听着是积极的,在实操方法上,也是各部一起复盘管理过程,补充管理细节,提高管理能力。而不是急着先给谁定罪。2、用人部门领导临时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做法有瑕疵。用人部门的领导对下属无疑负有监督、管理、指导的职能。而这三项基本职能,也应该是管理者的日常工作。大家注意哦,咱们要表达的意思是:在时间和精...

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

这一篇的分享,咱们仍然会从较为完整的工作视角来跟大家梳理,在内容上,本次并非讲述试用期劳动风险与解除,而是会给大家尽量详细的整理出员工试用管理中的多个维度范畴。

为了与题目衔接顺畅,咱们还是先对题中问题来做一轮简答和观点阐述。

一、简答

1、锅给谁背?

先明确第一个观点:咱们换个词儿吧,先不论“背锅”这事儿真不真实,至少这个词太负面了。如果上来就定义为“背锅”,估计也分析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结果。

咱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换成:如何改善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至少听着是积极的,在实操方法上,也是各部一起复盘管理过程,补充管理细节,提高管理能力。而不是急着先给谁“定罪”。

2、用人部门领导“临时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做法有瑕疵。

用人部门的领导对下属无疑负有监督、管理、指导的职能。而这三项基本职能,也应该是管理者的日常工作。大家注意哦,咱们要表达的意思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领导者(特别是中基层管理者)应该完成这三项工作,而不仅仅是责任认定这么简单。

深入一步讲,日常对员工和员工工作缺乏关注,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在管理过程方面的提升空间。

给大家分享一个个人观点:管理的要点在于过程,而并非结果。(观点不同的伙伴可以略过啊)

团队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多人时间配置的工作,配置的方法和策略决定着团队的效率和成绩。若仅仅是设定个指标、规定个制度、一味地索取所谓的“结果”,这样静态的管理未免太过天真了,即便是有所成就,咱觉得这也并非是所谓的“管理”在起作用。

“用人部门领导‘临时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背后是管理习惯和理念的问题,这个维度可能更需要关注。

3、人力资源部门临近试用期结束才提醒“转正话题”。做法也有瑕疵。

有人说:我们之前也提醒了啊?提醒完不跟踪、不反馈、不监督,照样有瑕疵。

又有人说:这不是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吧?那咱就真的无话可说了。做不做得成是一回事,有没有(努力)做是另一回事。

上节我们说到了管理过程,人力资源部同样也涉及在过程管理方面的思考。这里再给大家补充一个知识:过程行为是分为有效行为和无效行为的哦。

例如:

a、hr在员工试用期第一个月内曾三次口头或邮件提醒用人部门,注重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和日常关注;

仅从描述内容和结果来讲,这个管理行为大概率会被判定为无效行为。

b、hr在员工试用期第一个月内,对用人部门的管理监督规范:

(1)、入职7天,与部门领导沟通新人试岗情况。部门领导疏于管理或关注者,予以口头或书面提醒。并与新员工进行试岗反馈。

(2)、入职14天,与部门领导进行第二次新人试岗反馈。部门领导仍未给与必要关注的,将在管理周会或视频会议中,通报反馈,并抄送其直属领导。同时对新员工进行同步第二次访谈。

(3)、入职28-30天,客观评价部门领导对部门新员工的考核评估。部门评估、考核不规范的,应进行绩效沟通和辅导,考核、评估需员工签字确认。同步对新员工进行第三次访谈。

类似这样的操作,算作有效管理行为。有明确管理目标和方法的行为过程,才是有效的管理。

4、不予转正的理由:“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都有问题”。口说无凭,没有实证。举证不清,有瑕疵。

至于这一条,部门考核应该是没有做到有效的评价,也并没有让员工签字,更没有沟通、申诉的环节。这是常见的试用期非规范行为了,在第二节会给大家详细梳理,这里就不展开了。

至此,题目疑问解答的差不多了。咱们来看看今天的第二个部分: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

 

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

这一部分咱们将分为两个维度进行梳理,

第一部分:试用期间的流程性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试用期间的管理职能部分;

因篇幅原因,这两部分咱们仍然采取总结式梳理,其间细节就不再展开了。伙伴们可以参照思路自行与本企业对照,整理相关内容。

1、新员工试用期间的流程性工作任务和管理要点

这一部分,有些类似《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主线是按照时间逻辑来梳理的。

(1)、入职手续的办理

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主要内容包括:

a、资料收集与补充说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档案接收函,离职证明,工资卡开卡通知书,建立员工花名册,建立职工排班表,日常会议日程通知单等;

b、领取办公用品、开通工作账号:带领员工领取必要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开通职工个人工作账号(包括oa系统、门禁、电脑密码、电子邮箱等);

c、岗前培训:包括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培训、员工手册培训、各类公司制度的发放与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d、熟悉环境:包括厂区参观、部门介绍、同事介绍、相关领导介绍、宿舍介绍等;

e、合同签订:按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2)、日常考核管理

a、日常出勤统计、外出记录、例会出勤、月考勤确认、签字等;(试用期员工建议单独、多关注日常行为哦)

b、周度工作总结与周报:新员工的周报要求抄送hr,人力资源部需按时回复反馈;

c、月度考核、绩效面谈、绩效反馈、申诉处理等;

(3)、转正管理

a、严格按照员工转正流程办理:转正申请、直属领导评价、绩效成绩单、绩效面谈表、转正面谈表以及必要的测评量表;

b、转正观察:新员工转正后的3个月仍然是风险期,特别需要关注员工与直属领导和团队成员间的适应情况。

2、新员工试用期间的管理职能内容(hr部分)

a、试用期内明确与员工访谈的频次和内容,做到定期访谈、实时解决问题;

b、督促用人部门对新员工的关注、管理和指导,并采取必要的监督和执行手段,将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作为必要的管理汇报,赢得领导的重视;

c、关注新员工的考勤和工作参与度,特别是第一个月,关注的频度要更高一些;

d、参与新员工的绩效面谈,鼓励新员工提出自己的工作建议和管理反馈;

e、严格执行新员工的绩效考核,一方面建立员工绩效导向意识,一方面尽量详细的收集日常工作记录和工作成果;

f、新员工的转正程序要规范、流程要严谨,按照公司转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g、对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建议在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就做好准备,并适时的展开面谈工作;

 

期望每一位试用期的员工都能够与企业达成对转正事宜的一致认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与争议。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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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来管试用期,没有背锅只第一

崔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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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上来就问锅该谁背的,他的潜台词都是:这事不怪我按规律来讲,凡是你想给部门甩锅的,最后都稳稳的压在了你身上你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是管理上都会存在边界不清楚的现象,边界不清的,往往都是你的。我之前就说过,做好hr,要用顶配的定位,超配的能力,做适配的事情。拿案例的事来说,提高业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就是你的职责,化解员工的理解和矛盾还是你的职责。你说你咋躲?弄不好你就是妥妥的背锅侠你说你为啥躲?试用期管理和员工关系化解,难道不是我们的职责么?如果脑中没有蓝图,胸中没有乾坤,是很难获得发展的可能一辈子也做不了六个模块.......你还别不服,也尽量别去和业务白扯,你会吃亏的,你可能会觉得:不合适也不给我说出了问题我背锅你们早去干嘛了?业务部门可能会觉得?我要怎样对你说?我要给你说什么?流程机制建了么?都不知道说啥说?假设这事没谈好,赔...

通常来说,上来就问锅该谁背的,

他的潜台词都是:这事不怪我

 

按规律来讲,凡是你想给部门甩锅的最后都稳稳的压在了你身上

你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是管理上都会存在边界不清楚的现象

边界不清的,往往都是你的。

 

我之前就说过,做好hr,要用顶配的定位超配的能力做适配的事情

拿案例的事来说,提高业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就是你的职责

化解员工的理解和矛盾还是你的职责

 

你说你咋躲?弄不好你就是妥妥的背锅侠

你说你为啥躲?试用期管理和员工关系化解,难道不是我们的职责么?

 

如果脑中没有蓝图胸中没有乾坤是很难获得发展的

可能一辈子也做不了六个模块.......

 

 

你还别不服,也尽量别去和业务白扯,你会吃亏的,你可能会觉得:

  • 不合适也不给我说
  • 出了问题我背锅
  • 你们早去干嘛了

 

业务部门可能会觉得?

  • 我要怎样对你说
  • 我要给你说什么
  • 流程机制建了么
  • 都不知道说啥说

 

假设这事没谈好,赔了钱,闹到老板哪里,老板肯定会觉得

这事都能出幺蛾

你们说说为什么

管理制度都没有

hr你是干嘛的

 

你们想想是不是这画风? 如果觉得我猜对了,评论区来个666

 

 

比想甩锅更重要的,是吃一堑长一智,妥妥的去建立试用期管理制度,

不仅预防以后发生,还能妥妥提高自己能力

职业的发展,越往后走越会发现,缺乏热情和目光狭隘是最大的短板

 

试用期管理,应该这么管,你来看这四点

 

  • 有效的试用期要管理什么?

 

有效融入是指—进入角色的速度和状态

有效业绩是指—产生业绩的行为和结果

有效创新是指—带来的经验和创意

 

如果把这些管好了,是人才的立马识别出来,摸鱼的立刻发现并清除。

 

  • 这些具体怎么管?

有效融入:包括

 

有效业绩:包括

 

有效创新:包括

 

按照这个思维,你就需要做三步:

第一,把管理要项确定下来,试用期管理包括有效融入、有效业绩、有效创新

第二,把要项结构拆分出来,例:有效融入包括:适应,理解、纪律、执行

第三,把考核标准确定出来,例:啥是理解? 就是这样婶的

 

第四,把考核周期做出来,月月进行,月月打分,就是这样的

 

这么下来,

你害怕开除人么? 你还怕没理由么? 你还怕员工委屈么?你害怕部门简单粗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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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考核中的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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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打卡话题是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锅给谁背?。案例中小张在即将结束试用期时,却被告知不符合用人标准,小张则认为领导的做法有失偏颇,而且自己有做出成效,双方各执一词,相信这样的场景在日常工作中并不罕见,那如何进行合理合法规避这些情况的发生呢,小白我写写自己的想法。why-为什么要进行试用期考核?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是从企业选拔人才方面,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通过客观、公平的考核,可以呈现结果,利于帮助企业筛选出合乎企情、合乎岗情的员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职业倾向、工作能力、价值观念等;第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企业提供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据从哪儿来,就是通过试用期考核,为企业避免劳资纠纷;第三是试用期考核是对前期招聘工作的反馈与检验,也为后期...

今日打卡话题是“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锅给谁背?”。案例中小张在即将结束试用期时,却被告知不符合用人标准,小张则认为领导的做法有失偏颇,而且自己有做出成效,双方各执一词,相信这样的场景在日常工作中并不罕见,那如何进行合理合法规避这些情况的发生呢,小白我写写自己的想法。

 

why -为什么要进行试用期考核?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是从企业选拔人才方面,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通过客观、公平的考核,可以呈现结果,利于帮助企业筛选出合乎企情、合乎岗情的员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职业倾向、工作能力、价值观念等;第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企业提供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据从哪儿来,就是通过试用期考核,为企业避免劳资纠纷;第三是试用期考核是对前期招聘工作的反馈与检验,也为后期人才梯队搭建提供前提与奠定基础,不能将这项工作仅仅当作是考核。

 

who -谁来主导试用期考核?笔者认为试用期考核官应是直属领导、部门负责人、hr。直属领导是新员工的直接领导,在新员工刚进入公司时,帮助其了解公司的相关规定,带他熟悉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介绍岗位的业务流程及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是在试用期期间对其的工作指导要贯穿全过程,工作目标的制定、工作评价、协助其改进不足之处,进行新员工面谈,沟通频次要高。像案例中试用期快结束时,才告知员工的不足之处,笔者认为直属领导欠妥。部门负责人需要对整个部门新员工考核、管理的事项负责,笔者认为部门负责人应该着重关注新员工入职培训流程、工作指导、面谈等各项事项有否落地执行,将新员工的留存率与其部门或者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可促进该事项更好的落地执行;hr要负责组织执行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培养的追踪与监督工作。协调组织新员工面谈、负责处理新员工对考核工作的投诉、对用人部门给出人力资源的科学意见等。

 

what -试用期员工考核标准有什么?笔者认为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可作为三大类指标。工作态度类指标可包括积极性、责任心、协同性、纪律性;工作业绩可根据试用期分配的任务来拟定,拿业务人员来说,新人在试用期内需要累积达到的业绩为多少,在考核指标中占比50%甚至更多;工作能力指标可包括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工作效率与质量。对应的考核标准进行拆分,再在考核流程中一一对应,这样对于新员工的考核才是系统与科学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完善的考核指标是关键。

 

when -试用期期限。hr应该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企业录用的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根据合同签订时间长短应为1-3个月,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那对应不同岗位的员工,我们在合法的期限内如何约定试用期呢?基础性、流动性大的岗位,笔者建议约定1-2个月的试用期,避免企业成本流失;对于技术性岗位的考核期限,可预订2-3个月的试用期,技术能力的体现还是需要项目支撑,项目的全流程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对于高级经理人,则管理能力、价值观的体现需要时间,因此可约定3-6个月的考核期限。

以上为笔者的观点,不足之处请大家一一指正,新晋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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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中小企业易存在的试用期问题及对策

刘洋m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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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在一起偶尔会吐槽用人部门的不专业,比如:(1)试用期都过了,结果转正报告还没批完;(2)临近试用期结束,才让hr告诉员工离职或者延长试用期;(3)让hr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每个月的绩效评分都不低于90分;(4)不胜任解除的证据是:领导认为他不胜任;(5)试用期解除的原因是:需要理由吗?......不知道以上的情况大家是否遭遇过?案例中的hr遇到的就是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部门领导在hr的提醒下才想起来要给员工提交转正流程,在准备提交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员工不够格转正。这里明显有几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完善后面还会有小李、小王、小汪等等员工会遇到类似问题需要hr解决。因此,案例要讨论的不是谁来背锅的问题而应该是如何解决公司管理问题。如果单纯找人背锅了这次事件,就代表这件事画上了句号结束了,但是问题的本质原因还在所以再次出现问题只是时间问题。一、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1)公...

      hr在一起偶尔会“吐槽”用人部门的不专业,比如:

(1)试用期都过了,结果转正报告还没批完;

(2)临近试用期结束,才让hr告诉员工离职或者延长试用期;

(3)让hr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每个月的绩效评分都不低于90分;

(4)不胜任解除的证据是:领导认为他不胜任;

(5)试用期解除的原因是:需要理由吗?

......

      不知道以上的情况大家是否遭遇过?

      案例中的hr遇到的就是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部门领导在hr的提醒下才想起来要给员工提交转正流程,在准备提交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员工不够格转正。这里明显有几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完善后面还会有小李、小王、小汪等等员工会遇到类似问题需要hr解决。因此,案例要讨论的不是谁来背锅的问题而应该是如何解决公司管理问题。如果单纯找人背锅了这次事件,就代表这件事画上了句号结束了,但是问题的本质原因还在所以再次出现问题只是时间问题。

(1)公司是否有落地可执行的《职位说明书》?

针对小张的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等是否清晰,员工是否清楚。

(2)公司是否有《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录用条件》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员工是否认同。

(3)试用期内是否有员工培训、考核?

有些公司新员工入职后就直接甩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凭自觉/心情决定是否需要给新员工找“师傅”带一带。因此,很多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真的就只能凭自己本事融入公司、胜任岗位了。

(4)试用期评估制度形同虚设?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给了公司试用期“试用”员工的权利,但试用后你不能拍脑门说员工合适或者不合适,因此评估制度和结果都很重要。

(5)转正流程是否落地?

如果案例中的公司转正流程是落地可执行的,就不会出现新媒体运营岗位的领导在员工临近转正都未发现要发起转正流程。

(6)部门管理是否到位

虽然各部门领导风格不同、管理水平不同,但作为领导至少应该有管理。可案例中明显部门领导与小张之间缺少沟通和指导、监督,小张认为自己干的不错,领导却认为他不能转正。这中间的差距有些大,这么大的差距作为领导应该通过沟通、指导帮助小张,而不是看着他自生自灭。

(7)员工关怀不应该是句口号

案例中的人力资源部门没有关注试用期员工小张,也未在试用期内与员工的领导沟通过员工的表现、胜任能力等,只是把自己当成了收集《试用期转正表》的执行岗。

(8)公司转正制度存在漏洞

如果公司的《员工转正制度》是完善的,不会不给公司留足提前收集证据并通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时间。

      当然,可能还有人发现案例中的其它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综合以上这些主要问题,于是出现了案例中员工小张信心满满等待转正的时候,部门却提出不予转正的结果。但部门领导又拿不出确凿有力的证据,导致hr非常被动。

      这件事情是否有责任人背锅其实并不重要,但是这件事反映出来的公司管理问题却应该被重视。如果管理跟不上会耽误公司以后的发展甚至导致以后出现更大的问题。

(1)人力资源部门不是后勤

      90年代的时候还没有人力资源部,当时很多工厂叫后勤部。负责发劳保、办退休、给员工分宿舍等,没有招聘压力也不用激励员工。

      但现代企业中早就没有了后勤部,取而代之的是人力资源部。彼得.德鲁克指出,人力资源是所有资源当中最富有生产力、最具有多种才能,同时也最丰富的资源。因此,公司管理层应该对人力资源有足够的重视,做好员工激励、培育工作。人力资源工作者也应该转换角色,通过参与公司战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意见,让管理层更重视人力资源部门。

(2)规章制度很重要

      公司想要发展什么最重要?战略、目标、机器、厂房?应该是人。但人又是灵活的,因此在激励员工的同时,建立完善的制度用制度管理才能让公司走得更远。

      两个员工犯了同样的错误,第一个赶上老板心情好不罚;第二个赶上老板心情不好,重罚。这种公司自然无法让员工心服口服,也不能让员工心甘情愿跟着公司一起发展。

      特别是薪酬、绩效、福利、晋升方面的制度,是保证公平、公正,有效推进的。一旦这些方面出现黑幕、潜规则,对于员工就不是激励而是刺激了。

(3)管理层的管理能力

      有些老板或者管理者是“野路子”出身,管理风格就是简单粗暴。也许,这种方法曾经有效,但不代表永远有效。当一个公司逐渐发展壮大,这种管理更是会直接“劝退”很多优秀的新员工。可能有人不在意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认为这是唱高调、假招子。但据统计,如果各部门经理都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企业的综合效益将提高40%

      邓小平爷爷说过:“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也许某个管理者还是不认同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但是数据总不会骗人。

      公司的管理并非1 1=2,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执行。案例中的公司,从管理层开始涉及每位员工大家一起建立起学习氛围,建立完善的制度并有效执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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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管理不到位,hr要背黑锅

他乡沈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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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管理不到位,hr要背黑锅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风格等进行进一步考察。另一方面也是劳动者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对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建设等是否认同的选择,双方实际上需要通过试用期的磨合和双向选择,确定是否需要建立长期、正式的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管理概念模糊,更有甚者认为所谓的试用期就是随意解除期,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合适,就可以随意解除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样的认识可以说是非常可怕的。本期打卡就是用人部门的老王将脑袋一拍:新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这个人不要了,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那么这个锅,该有谁来背呢?试用期员工管理不到位,hr要背黑锅。根据笔者这么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劳动法的了解,针对新员工试用期管理问题,给大家提供如下经...

试用期管理不到位,hr要背黑锅

 

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风格等进行进一步考察。另一方面也是劳动者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对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建设等是否认同的选择,双方实际上需要通过“试用期”的磨合和双向选择,确定是否需要建立长期、正式的劳动关系。

 

但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管理概念模糊,更有甚者认为所谓的“试用期”就是随意解除期,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合适,就可以随意解除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样的认识可以说是非常可怕的。本期打卡就是用人部门的老王将脑袋一拍:“新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这个人不要了,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那么这个锅,该有谁来背呢?试用期员工管理不到位,hr要背黑锅。

 

根据笔者这么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劳动法的了解,针对新员工试用期管理问题,给大家提供如下经验分享:

 

首先,第一个是我们hr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pg电子试玩链接的简介、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员工手册、产品知识、岗位技能等,对于关键岗位及管理岗位,还应有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一些企业新员工进来后,有的没经过培训就上岗,有的即使培训了也是走形式,这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其次,第二个是我们hr要帮助新员工熟悉环境。

 

新员工刚到企业,首先必须熟悉环境、人际关系,才能更好的融入企业。因此,在新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前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和直属负责人要带领新员工参观厂区,了解企业的整体布局情况,增加新员工对企业的信赖感;带领新员工对工作必须打交道的人员要一一走访,利于新员工开展工作;新员工到部门报到时,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新员工欢迎会,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使新员工尽快进入融入团队。

 

第三,我们hr要明确新员工考核标准。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明确试用期内达到什么考核标准,就可以转正,让新员工清楚自己阶段性的目标在哪里,而不是糊里又糊涂。考核标准是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部门直接负责人、入职引导人要帮助新员工达到考核标准,顺利转正。评价要分阶段进行,而不是等到试用期结束的时候再评价,评价既要关注过程,更要关注结果,评价结果要及时告知新员工。新员工本人认为自己已达到考核标准,也可提出转正申请。

 

第四,我们hr要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

 

入职引导人是新员工的教练,是新员工的师傅。一些企业虽然引入了入职引导人制度,但大部分流于形式,这是非常遗憾的。企业要想把入职引导人制度做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要选对人。“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是国人的老传统。因此,入职引导人要具备热情、奉献、岗位技能熟练等要求,而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就可以了。二是建立评价机制。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达标,入职引导人可加薪、晋升、获得培训机会等,如考核不达标,则取消入职引导人资格,但这都需要完整的人力资源制度做支撑。

 

第五,我们hr要做好新员工关怀工作。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及直接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和新员工保持沟通,了解新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面临哪些困难;工作表现优秀和不足的地方在哪里;有哪些后顾之优等,沟通的目的是及时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或帮助,让新员工顺利转正。

 

总而言之,新员工的管理会影响到企业的名誉和口碑,我们要引导用人部门的经理们如何管理新员工,就算部门经理忙没时间,那我们hr要主动跟他们索要本周的考核内容或工作内容,以及部门经理的相关评价【哪怕是模糊的评价】;否则试用期新员工管理不到位,我们hr要背黑锅。感兴趣的hr伙伴可以去笔者pg电子试玩链接主页回看视频《新员工的离职分析与改善措施》【https://www.hrloo.com/hr/live/index/room?id=1012】,在这个视频里面和大家分享了更多有关新员工管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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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试用期管理更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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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相信对于很多职场人来说并不陌生,正常情况下作为公司新人都希望自己能渡过试用期树立转正。而作为hr,通常也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招进来的新人在试用期被淘汰,导致之前辛辛苦苦招人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作为部门来说,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新人到岗,却没通过试用期也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可通过试用期顺利转正是公司新人、hr、部门主管都想要的结果,可实际工作中为啥往往发生很多试用期人留不住或者招来的人试用下来却不满意的结果呢?尤其还会发生试用期因劳动者和公司发生重大分歧导致双方闹不愉快的甚至走上劳动仲裁的地步。而今天案例中也是我们hr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新人快转正了,才想起问部门主管转正意见,部门主管却迟迟不给答复,好不容易有了回想却是说新人各种不合适让hr劝退新人。可对新人来说难免会一肚子委屈觉得之前工作中都没听领导说不好,快到转正才说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感觉就是在挑刺...

试用期,相信对于很多职场人来说并不陌生,正常情况下作为公司新人都希望自己能渡过试用期树立转正。而作为hr,通常也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招进来的新人在试用期被淘汰,导致之前辛辛苦苦招人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作为部门来说,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新人到岗,却没通过试用期也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可通过试用期顺利转正是公司新人、hr、部门主管都想要的结果,可实际工作中为啥往往发生很多试用期人留不住或者招来的人试用下来却不满意的结果呢?尤其还会发生试用期因劳动者和公司发生重大分歧导致双方闹不愉快的甚至走上劳动仲裁的地步。

 

而今天案例中也是我们hr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新人快转正了,才想起问部门主管转正意见,部门主管却迟迟不给答复,好不容易有了回想却是说新人各种不合适让hr劝退新人。可对新人来说难免会一肚子委屈觉得之前工作中都没听领导说不好,快到转正才说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感觉就是在挑刺存心找茬不让顺利转正。(不过说个题外话,确实有劳动者遇到无良公司几乎每个新人都是试用期几个月被各种理由劝退的,为啥呢?试用期人工成本低啊!认为辞退又不需要赔偿,没啥风险。可要知道公司口碑就是这样被败坏的,要知道网络上很多信息都是透明、共享的,一两个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理解,可几乎每个新人都是试用期被辞退就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说大家找工作需要睁大眼睛,避免入坑。)

 

新员工入职一般都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通常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新入职员工为了相互了解、选择和信任而约定的一定的考察期限和磨合期限,用人单位可以在该期限内考察入职信任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满足录用条件,而入职新人也可以在该期限内考察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是否符合个人要求和预期。虽然叫试用期却不是企业想怎样就怎样的,试用期也是劳动风险的高峰期,那么如何做好员工试用期管理让其不再流于形式更走心就显得至关重要。

个人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入职流程规范化—明确岗位职责、确认试用期考核标准

新人入职前,hr就需要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确认好该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入职当天,除了办理毕业的劳动手续和相关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文件,还需要让员工在《岗位说明书》、《试用期岗位能力胜任考核表》等签字。(这里敲重点,对于试用期双方由于对岗位职责理解不一致、考核标准不统一情况下,这两份文件足可以作为有力证据,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实践操作中,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不胜任辞退更有效,前提是岗位说明书签字中有录用条件明确说明并且员工签字确认过就显得尤为重要。)

 

2、入职培训必不可少—新员工快速融入

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很有必要,内容一般包括规章制度、pg电子试玩链接的文化、业务内容及发展规划等,特殊岗位需增加岗前技能培训比如设备使用规范等。专业知识类培训可以有部门进行,建议新人入职也可以由部门制定一名老人带教让其更好融入组织。

通过入职培训,可以让新人很快熟悉工作,从而减少心理压力和焦虑,尽快适应新的工作,顺利度过磨合期。

 

3、试用期表格管理要完善

试用期我们需要通过对新人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进行评估来充分了解其胜任力和稳定性,从而达到留住合适的、淘汰不胜任的员工。

通常来说试用期管理需要通过以下表格来达到试用期过程管理:

  • 工作日报表,即每天下班前员工需记录每天工作、每一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给部门主管,这样其工作就清晰明白便于客观公正考核。除了考核的目标还能让员工养成当日事当日毕的良好工作习惯,即使当天没有完成也会记录原因或遇到的困难提醒自己尽快完成。
  • 试用期周考核表,即每周五下班前需要员工对周工作进行总结,然后上级主管需要通过对本周重要事项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打分作为试用期转正依据之一。如有不足之处,上级主管需要及时指出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后交由hr部门存档。
  • 月度考核表,即月底试用期员工需要进行月工作总结,并由上级主管对其月度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其月度工作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员工确认后签字交hr部门存档。
  • 试用期考核表,即转正前一周需要新人填写好试用期考核表的个人自评部分以及工作小结汇报,交由上级主管结合《试用期岗位胜任能力考核表》对新人进行打分给予转正意见,交由员工确认后签字存档。(这里需要格外提醒,最终转正意见一定不要到最后一天才给到员工,建议至少提前一周做出转正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员工。此过程中需要提醒用人部门及时给出转正意见,不要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导致员工抱怨不满。)

 

4、定期沟通很重要

hr需要扮演“知心姐姐”的角色, 多关心新人的小香风,倾听他们的声音,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各种中所遇到的难题,使他们尽快适应公司,顺利度过适应期,这样我们前期的招聘工作才算真正有效。

而作为部门主管,在此期间也要定期与新人多沟通,对于其工作中表现好的地方需鼓励与赞赏,对其不足之处要也要技术指出让其改进并给出建设性指导意见。而不是平时对其工作不闻不问,以工作忙为借口或认为新人管理只是hr工作出了问题就让hr背锅。这种想法要不得,要知道实际工作中只有上级主管最清楚下属的工作以及工作表现如何。管理下属也是部门主管不可推卸的责任,培养新人也是其管理职责所在,千万不要想着当甩手掌柜。否则hr好不容易招来人,部门留不住人也是白搭。

 

5、转正面谈很关键

转正对于很多新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日子,那么公司也需要关注到员工这一心理,即使是不能继续合作的消息,我们转正面谈也不要拖到转正前最后一天,我们要让员工提前有思想准备,至少提前一周坦诚告知,而不要藏着掖着,开诚布公说出来,只要是有理有据,有礼有节,我觉得新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友好分手也是职场人的必修课,没必要闹得不可开交,两败俱伤。

如果是顺利转正,对大家都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我们更是需要及时通知员工这样的好消息,而不要拖到最后一天才告知,让其误以为公司迟迟不做决定是不是对其不满意产生不稳定导致不必要的人才流失。

 

 

现实中,新人试用期管理一直都是管理难题,好不容易招到人既怕新人试用期撂挑子不干说跑就跑了,也怕部门不满意说让人走就走导致我们白忙乎空欢喜一场。要知道新人入职不代表就是我们招聘工作完成,我们需要辅助其顺利度过试用期,做好新人和用人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用心去做好过程管理和必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提醒。千万不要以为试用期就是填填表格打打分,最后就万事大吉了。我们需要关注试用期考核标准、做好定期评价和总结,给予新人足够的支持同时也要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员工沟通和管理工作。

 

总之,试用期管理并非看起来那么不简单,不只是我们用嘴说说,更是要用心、用行动去陪伴、呵护新人成长的过程。在此过程通常也并非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我们需要协助新人、配合部门主管共同克服、一起面对才能最大程度去化解危机让新人顺利度过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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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试用期管理注意事项

郑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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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精华:5分钟带你了解试用期内解除的法律依据、解除操作要点、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别、合同期限要不要多加1天、要不要订立单独的试用期合同。01.试用期内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总体来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以下8种情况: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本文精华:5分钟带你了解试用期内解除的法律依据、解除操作要点、“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别、合同期限要不要多加1天、要不要订立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01.试用期内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总体来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以下8种情况: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上述8种情形,除了最后两项外,用人单位以前6种情形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都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就要区别对待两种情形: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形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这两种情形即便发生,也不能适用于试用期员工的解除。

 

02.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操作要点

 

       1)完善、程序合法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含试用期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健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3)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签一份《员工试用期考核标准确认书》,明确考核标准,及未通过考核将不予录用;

 

       4)做好月度跟进,与部门负责人、新人定时沟通,了解双方思想动态,并做好沟通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月度考核,部门负责人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hr做好资料保留,考核成绩、绩效面谈等做好签字确认;

 

       6)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03.“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别

 

       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中应将解除依据正确描述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避免错误描述为“不能胜任工作”。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虽都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但其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完全不同,二者混淆,错误适用,可能造成企业损失,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具体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解除依据的,仅适用于试用期间;以不能胜任工作”作为解除条件的适用于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

 

       2)解除程序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无需提前通知;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程序上,企业在员工第一次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后,应采取调岗或培训方式解决,而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调岗或培训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后果不同: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的,企业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04.合同期限不要加多一天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部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刻意的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加多一天或一个月,如将合同期限设为一年零一天,三年零一天,目的是将试用期订为2个月或6个月,其实多此一举。劳动合同法中的“以上”是包括本数的,一年整期限的劳动合同完全可以订2个月试用期。但因为加多了一天,劳动合同终止时将可能多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05.切忌订立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订正式劳动合同。

 

       其实,这样做蕴含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约定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将白白“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等你签到所谓的“正式合同”时,已经订立两次合同了,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将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人生就像一只储蓄罐,你投入的每一分努力,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回馈于你。共勉!

 

好了,本次话题就到这里,我是专注分享干货与实战技巧的帅气大叔郑军军,我们下次再见!

(本文系个人原创,pg电子试玩链接的版权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注明出处或联系本人,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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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想躲,要给他上一课

秉骏哥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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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亮点:不是自己直接上级的锅,hr一定不能背,要运用流程、制度等把真正的锅主挖出来,不要怕,更不要想今后工作配合问题,这次搞不定、压不倒他,今后他会有恃无恐,hr杂事、闹心事更多,这次搞定了,他会更服hr,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通篇看完,站在公平的中间角度来看,老王真是垃圾,如果我是他上级,当场就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不管他多么厉害、有什么背景,马上就撤了老王的职。  站在hr角度,虽然不能撒了他的职,但也可以这样来教育或收拾一下老王:1、书面东西拿来  老王对小张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有问题,于是建议劝退处理。对此:  如果老王是填写小张转正申请表之类的书面东西,hr理当收下,其他不表;如果老王只是口头对hr这样说,hr就说,这些是需要书面东西的,不是嘴巴说说就可以的,我们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请务必按照程序用书面向hr表明意见...

本文亮点:不是自己直接上级的锅,hr一定不能背,要运用流程、制度等把真正的锅主挖出来,不要怕,更不要想今后工作配合问题,这次搞不定、压不倒他,今后他会有恃无恐,hr杂事、闹心事更多,这次搞定了,他会更服hr,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通篇看完,站在公平的中间角度来看,老王真是“垃圾”,如果我是他上级,当场就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不管他多么厉害、有什么背景,马上就撤了老王的职。

站在hr角度,虽然不能撒了他的职,但也可以这样来教育或收拾一下老王:

1、书面东西拿来

老王对小张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有问题”,于是建议劝退处理。对此:

如果老王是填写小张转正申请表之类的书面东西,hr理当收下,其他不表;如果老王只是口头对hr这样说,hr就说,这些是需要书面东西的,不是嘴巴说说就可以的,我们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请务必按照程序用书面向hr表明意见,口头讲的,我们hr是没办法受理的。

如果不及时传到hr,过了转正截止时间,责任是在用人部门啊。

2、再找小张谈话

按照转正与否的流程,hr收到老王对小张的书面转正意见后,由于是建议劝退,hr便可以再找小张了解情况,如果与老王看法不同,与原来所陈述的相近。

同样,hr不能只听其言,还是应当书面写下来并签好名。这样,hr只是在其中起桥梁作用,不去断“是非”和核实真伪,毕竟他们才是所有事件的亲历者,hr何必要卷入那些没劲的是非呢。

其实,hr最好找小张及同事了解一下情况,主要看看是小张说的是事实,还是老王说的对,并且在自己笔记本上记录好。我武断一下:小张说的更值得信任。

3、找老王交流

对小张认为“工作还不错、发布了多篇稿件、老王从未表明稿件不好”等,老王又如何与自己认为的“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文字表述有问题,才转正了才说不行”相联系呢?或者说有什么事实、证据来驳斥小张呢?

毕竟靠强压是没有用的,做管理嘛,还是需要事实、证据以理服人的,hr没有偏任何人,只是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事不对人的,还请理解。如果不讲事实和证据,不要说小张难以服气,如果硬性操作,公司极可能惹来仲裁或官司,这样,对今后其他新员工的转正甚至对老员工心理都是有影响的。

老王如果收回给予小王转正,便按程序走下去;如果老王不服,甚至还对hr意见较大,那hr可以不与他争执,就说那再等等看吧。

4、找老王上级

一件事情,往往先找领导的有先手,一是领导认为更重视、尊重领导,二是极可能是有理由否则不会先来说。这样的心理效应,即使是领导,也应当是有的。

所以,hr一定要第一时间单独找老王的上级反映这件事,并且呈给领导那些事实、签名以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老王对小张的评价与某些事实之间的矛盾,比如:选题不好、表述有问题,怎么又发布了呢?认为小张这不好那不好,又没有什么依据、事实或给予培训、教育的证据。

况且,这样一些问题即使成立,也达不到劝退的程度啊,应当给点机会和培训,毕竟是新来的,对某些东西不熟悉,是正常的,如果这样有想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员工不能得到较好的相待,走一个员工很容易,再招聘到合适的员工又不难吗?

再者,如果直接领导都这样管理下属,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都甩给hr,hr真是成了大家伙的助理和打杂的了,成天都来调查这了解那的处理这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hr也没有“法院”的权利呢。

总之,把想法意见甩出去,至于领导怎么想,暂时不管那么多了,毕竟他不是hr的直接上级。

 

明显有锅主的事情,hr一定不能背,要运用流程、制度等把真正的锅主挖出来,不要怕,更不要想今后工作配合的问题,这次搞不定、压不倒他,今后更是有恃无恐,hr的杂事、闹心事更多,这次搞定了,他会更服hr的。

怕事儿、没原则的hr,其他部门更容易甩锅来,相反,偶尔打压用人部门的hr,就能得到他们不得不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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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hr的培训要做好,试用期预期管理要到位

丛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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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属原创,著作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本人,抄袭者必究!本案例中我认为造成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的锅大部分在hr,直接领导可以背一小部分锅,题主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相关的复盘和反思工作,具体原因如下:一、非hr的hr培训要做好:在很多的案例中比如绩效考核、比如培训、比如员工关系管理,很多hr同行都会抱怨一件事非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太不专业了,有问题是他们的原因,跟我们人力资源部没关系。这种思想是大错特错的:业务部门当然应该在人力资源方面是不专业的,他们本专业就不是人力资源,如果他们在人力资源方面很专业,我想很多hr同行都可能会下岗、失业、失去饭碗。正因为业务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不专业,所以,hr的存在才有意义和必要,在现实中你可以发现专业部门转行做hr几乎没有什么进入壁垒(本人就是业务出身转做人力的),而人力资源要想转做业务则...

      本文系属原创,著作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本人,抄袭者必究!

      本案例中我认为造成试用期员工被劝退心怀怨气的锅大部分在hr,直接领导可以背一小部分锅,题主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相关的复盘和反思工作,具体原因如下:

一、非hr的hr培训要做好:

      在很多的案例中比如绩效考核、比如培训、比如员工关系管理,很多hr同行都会抱怨一件事——非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太不专业了,有问题是他们的原因,跟我们人力资源部没关系。这种思想是大错特错的:业务部门当然应该在人力资源方面是不专业的,他们本专业就不是人力资源,如果他们在人力资源方面很专业,我想很多hr同行都可能会下岗、失业、失去饭碗。

      正因为业务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不专业,所以,hr的存在才有意义和必要,在现实中你可以发现专业部门转行做hr几乎没有什么进入壁垒(本人就是业务出身转做人力的),而人力资源要想转做业务则会难上加难。

      通常来说,要想提升一个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跟该公司的非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成正比,在本案例中,凸显出一个很显著的问题要看这一段题主在题干里的叙述:“由于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我们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小张领导老王经过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都有问题,建议劝退处理。”可以看出来题主所在公司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对于试用期人员考核管理并不清楚试用期考核截至时间、试用期考核关键点,而这些都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让业务管理领导掌握。

      我们先来看一下关于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以下8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即使是发生经济性裁员或者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也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

        以上这些内容都是需要业务领导通过“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所应该知悉的。大家可以看到,在试用期跟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有8种情况,如果业务团队领导对这个情况不掌握——那会在员工关系处理、试用期考核、证据收集等方面处于被动局面。

        为什么“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的培训这么重要呢?根据本案例,劝退小张的法律依据很明显就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根据小张的反馈,可见小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太熟悉,要让本次劝退做到真正符合法律规定、毫无瑕疵,题主所在人力资源部门在“证明小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准备要充分、证据链要完整。

      比如是否在小张入职当天,就请小张在“录用条件”清单上签字,确保小张已经知悉本人所在岗位的录用条件;

        比如小张入职之后,其业务领导也要知道小张的录用条件,以便在试用期安排工作的时候有的放矢;

        再比如,题主所在公司是否安排了试用期考核或评定,直接请试用期员工相关领导对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考核指标主要参照“录用条件”设定)予以评定,评定依据作为试用期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来作为“证据链上”重要的一环。

        题主可以对照上述我的建议来反思自己部门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敢肯定的是,贵司的“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肯定做得不到位,否则一个试用期的小小劝退不会做得让试用期员工这么“怨声载道”。

 

二、试用期预期管理要做好: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其实讲了我想要分享给题主的主要内容就是一方面要做好“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另一方面要做好相关证据的建立、收集,这些都是可以落在明面上的,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我要跟题主分享的是试用期预期管理要做好,这是软性的方面,需要贵司人力资源部和业务部门都要对照自己之前的行为来进行落实或改进的地方。

      什么是”预期管理“呢?所谓的预期管理,放在新入职员工经历试用期这件事上来说——那就是人力资源和业务团队要通力合作,不要给到试用期员工以”我工作很好、很称职“假象,试用期也是可以不通过的,入职不是进了”保险箱“。

      第一,人力资源部门对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管理要做好。

      1.安排好新员工入职面谈:

      别小看入职面谈,这个环节很重要,这是确保新员工快速融入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入职面谈中,一般的hr在这个环节必做三件事:

        1)明确“录用条件”:书面告知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并请新员工签字确认,告知新员工如果在试用期达不到“录用条件”,等待他(她)的将会是什么——在这里要硬话软说——可以这样表述“当然我希望我招进来的你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但是如果在试用期间无法证明你符合‘录用条件’,那只能是”一拍两散“的结果了,我想,这应该不是你跟我想看到的。”

      2)了解新员工对自己在本公司的职业发展计划;

      3)根据新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以及公司相关情况,帮助新员工更新至符合公司实际的情况的职业发展计划。

        比如我们公司新分析师入职,她给自己的职业规划是三年内做到投资经理职位,再用两年时间升到投资高级经理职位,再经过五年时间积累升到投资总监岗位,也就是说她计划用十年时间从分析师升职到投资总监。而我听她这么说之后,就跟她讲:“我们公司历史上升得最快的也是一位女候选人,她用五年的时间从分析师做到了合伙人,现在管理着公司最强的基金以及团队。”当我说完这个案例的时候,我能感到她的震撼,我接着说:“我希望你能够发挥出你所有的潜能,把我们这位合伙人保持的记录打破或者超越。当然,如果你表现不佳,”

        有的小伙伴可能说了:“我没有看到您给她重新梳理呀?”

      我想说的是,很多的话不必点明,如果她听不明白,那只能是她还不具备进阶所必备的智慧。

      2.做好试用期员工工作情况跟进:

      适时向试用期员工本人以及试用期员工的顶头上司了解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表现,这个过程一定要“背对背”,很多情况下试用期员工本人的自我感觉和顶头上司对他(她)的评价并不一致,甚至是
"相去甚远“,hr要及时发现这种”别苗头“的情况,并要请顶头上司尽快确定试用期员工到底是不是他(她)当初面试想要的那个人:当初面试的时候是顶头上司选拔的,用肯定也是顶头上司用的,如果用的不合适,那要及时发现、及时反馈——这个反馈不仅是要给人力资源部,更是要给到试用期员工。

        如果不能及时发现,”临上轿临扎耳朵眼“,在hr提点之下或者是马上就要面临转正截止日期了,才说这个人不行,那这口锅——主要责任肯定是在业务领导身上。

      第二,业务部门领导对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管理要做好。

      在本案例中,我为什么这么笃定是题主所在人力资源部相关培训没有到位,要背负大部分责任呢?那是因为业务部门领导在新员工试用期的预期管理不到位显现的。如果贵司的”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到位,那小张的领导在小张的试用期过程中对小张的预期管理不会这么“失败”,来来来,我们看看这位欠缺相关培训的业务领导都做了什么:

      题干中的原话:“小张则是怨声载道,认为自己入职以来工作做的还不错,已经发布了多篇稿件,并认为领导老王也从未表明该稿件不好,快转正了才说不行。”

       看看这段题干中的原话,关键的一点就是——校长发布了多篇稿件前提之下,领导老王并没有跟小张说稿件不好,快转正了——也就是稿件都已经使用的情况下,才说不行——老王这是典型的“毫无hr管理的基本概念”。

        对于新员工,相关业务团队的领导对于他们的工作成果的评价一定要落实在纸面上——可以是微信文字、邮件、书面报告的批语等等的形式——及时指出不足以及亟待改进之处。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

        1)预期管理:让新员工知道自己的工作并不是十全十美的,离着领导的满意还有一定的距离,延展开来,还很有可能通不过试用期。这种适时的负面点评或者是批评多了,当有朝一日做出试用期不通过的时候,新员工的心理上其实也已经有了一定的准备,对于不予转正的结果接受起来会坦然很多。

       2)证据留存:业务领导的及时、客观的负面书面点评,实际上是对新员工工作评价的一种证据留存,再加上转正考核的业务领导的评语,如果不想让一个新员工转正的话,会形成比较完整的印证新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链”,而且是书面证据,这样即使有仲裁,也会为公司打赢打下良好基础。

       tips1:本案例中业务领导老王看起来不太符合人力资源专业要求的表现其实正反应出题主所在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上面的欠缺,根据这种结果,我可以推断出题主所在公司对于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培训是欠缺的,锅应该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来背。

       tips2:新员工的试用期预期管理是一种延续性工作,这不仅需要hr要有意识以及制度设定,对于新员工的直属领导也要经过相关的培训方可游刃有余的进行相关预期管理。试用期预期管理做得好,不合格员工离职时“怨声载道”的情况也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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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之94新人进门后的移交,要交些什么?

阿东1976刘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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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之94新人领进门后的移交,要移交些什么?这不是锅,试用期没有标准与过程管理就是你的错在前段时间的分享中我就有说过。做为招聘官,其工作可不是只是将员工领进门就算完事了。而至少是需要管理到其转正的。但在将员工领进门交到各部门岗位的时候,我们也确实是将大部分对新员工的管理工作交到了岗位所在部门的手里。这是权责和义务的移交。只有我们向岗位部门移交得清楚,对于新人在试用期的管理才会管得清楚,结果才会有着清楚和明白。如果一方交得糊涂,一方管得随意,那么自然第三方就有道理可扯。一、做招聘都是需要讲究资格与胜任能力评估的。在做招聘的分享中,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要发起招聘,就一定要根据岗位任务的结果标准来要求招聘的新员工。即:要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具有什么的基本能力,需要具备什么专业技能,要达到什么能力水平,需要怎样的基本素质。这既是我们业务部门提供...

招聘之94——新人领进门后的移交,要移交些什么?

——这不是锅,试用期没有标准与过程管理就是你的错

 

在前段时间的分享中我就有说过。做为招聘官,其工作可不是只是将员工领进门就算完事了。而至少是需要管理到其转正的。

但在将员工领进门交到各部门岗位的时候,我们也确实是将大部分对新员工的管理工作交到了岗位所在部门的手里。

这是权责和义务的移交。

只有我们向岗位部门移交得清楚,对于新人在试用期的管理才会管得清楚,结果才会有着清楚和明白。

如果一方交得糊涂,一方管得随意,那么自然第三方就有道理可扯。

 

一、做招聘都是需要讲究资格与胜任能力评估的。

 

在做招聘的分享中,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要发起招聘,就一定要根据岗位任务的结果标准来要求招聘的新员工。

即:要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具有什么的基本能力,需要具备什么专业技能,要达到什么能力水平,需要怎样的基本素质。

这既是我们业务部门提供给人资做招聘的标准,同样也是我们在试用期的管理考核中的结果标准。

在试用期管理中,如果发现有什么作假的,我们可以辞退;在试用期结束进行转正考核如果结果不达标,我们也同样可以辞退。

 

但很显然,在其中一定要有一个标准:什么才是真实的劳动能力情况,什么才是合格的新员工的标准。

 

而这都是事前管理的作用。

如果我们没有这些标准。那么在试用期管理中,就只有凭着感觉来进行管理和评价。就如话题中的老王一样。你的感觉如是,但新员工的感觉又如何?

这显然就不在一个频道。

这是为什么?

不就是在日常的管理中,你既无明确的标准,也未进行明确的缺陷指出,更未进行有效的培训辅导。全靠新员工自己摸索,然后新员工的成果(成绩)你还用了,也没有说个什么。

这不是默认其工作行为、方式、成果,至少都是基本符合企业要求的,那又是什么呢?

 

所以,做招聘既要讲招聘标准,更要讲试用成果标准。这不仅是hr部门要知道,用人部门更是必须要知道。

 

二、在进行招聘面试后的新员工移交劳动部门的移交清单的设计

 

在我们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在进行集中新人培训后,我们就应该要将新员工送到相应的业务部门上岗。

而在移交人员上岗的同时,我们应当要明确以下事项:

1、该员工是属于什么岗位。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2、该员工是以依据什么岗位资格标准,以什么样的能力结果聘进公司。

3、该员工的业务指导,贵部门须进行安排专人负责。并在日常工作进行业务辅导与标准解说。

4、该员工的生活指导由xxx负责,并由xx部协助。

5、该员工的试用期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并必须于xx时间前提示新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6、该员工能力结果达到的转正标准是什么。(应该由业务部门在事前明确)

7、该员工在试用期管理中的汇报沟通处理渠道是怎样的。

8、该员工的出勤管理自什么时候起由哪里负责(一般由业务部门)。

9、该员工是否已经知晓试用期的转正标准和条件。(应该在录用时就要告之)但在上岗时应该再行强调。

 

总之,在进行新员工移交上岗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强调新员工的跟踪、反馈、监督与指导。而这恰恰是hr部门与业务部门都必须要具有的共同的新员工管理的责任意识

同时,作为不想背锅的hr部门,自然就得学会将事情说在前里,才不至于总是成为背锅侠。让业务部门随时在挤兑你。

 

三、试用期管理是一个过程与结果皆重的管理。

 

1、新员工管理hr部门与业务部门双重的过程与结果管理。

所有人都明白,新人来到新企业,面对的其实就是新岗位。就算是以前做过的是同类型的工作,也同样是需要适应与融入的。

毕竟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文化,而不同的个人(同事和领导),更是有着不同的工作交际。

因此,做为新员工,肯定是需要有人提点,才能让工作能更好更快的上手的。

因此,对于新员工,我们不能象老员工一样,只说结果。而忽略了在过程中的跟踪、反馈、监督与指导。

不然,就算是你说过了新员工的入职标准与试用期结果标准。你凭什么来说其过程中的缺陷与结果中的瑕疵呢?没有人指导,又怎么会没有试错的过程呢?

 

所以,在新人的管理中,作为hr部门,我们必须要有关心新员工能力进程、生活安排和业务部门对新人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责任。而作为新员工服务的业务部门必须要有指导、纠正、明确标准的责任。

 

2、没有明确的标准在试用期管理中要及时明确。

事实上很多企业做招聘真的就是没有标准的招聘。,甚至连新人的工作职责都没有明确,更别说标准了。

那么在试用考核的标准又该怎么做呢?

这样的尴尬,其实在以前的招聘与试用管理中有过分享。

 

一是在试用期管理中,边辅导边做边明确标准。

曾经在《》一文中说过,对于招聘时没有标准的,我们一定要做到:亡羊补牢。即:边试用边完善——完善岗位标准。并在此试用期管理中,一边固化一般向新人明确这些工作的结果标准是什么。

毕竟很多时候(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的话),都是在工作当中我们才发现这些工作应该达到什么水准。这样的情况,新人一般还是会认可的。

 

二是要强调试用期的监督与责任管理。

在没有标准的试用管理中,如果我们是一个又要求很高的岗位(企业的关键岗位)。那么我们一定要对新人在试用期管理中,强调哪些是“不能”。以禁止做标准。

这在我于《》一文中说过:

在试用期管理中作为双重管理的hr部门与业务部门,我们一定要注意新人在试用期工作的成果与犯错失误所带来的损失证据、技能(能力)未能完成工作的证据的证据链的收集管理。

只有平时的注意与收集,我们才能在试用期的考核评估中找到我们可以说的话。

 

当我们能将上述的任职资格标准与胜任能力标准都明确给新人,当我们在试用期管理中都做到了对新人的工作跟踪、差异反馈、行为监督与业务指导,那么新人的转正评价考核还有问题吗?

当然没有。

 

小结:

新人的入职应该是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的入职。而在新人知道的情况下,我们的业务与hr都应该要持续对新人在试用期的管理。

而不是新人一入门上岗则hr业务领导都就成了万事空。甩手掌柜与对新人的放养,肯定是要不得的。会造成业务、招聘与新人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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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管理之 细节之处见成败

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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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今天的案例描述,不知道楼主是位新手呢?还是过于忙碌,忽略了一些细节?这件事情人力资源部有一定的责任,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看看。案例问面对这种情况,请问你认为在该案例中存在哪些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看。1、流程不健全由于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我们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看出来没有,试用期即将结束,才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正确的处理方法,在小张离转正还有15天时,就要提醒其领导,小张只有15天就转正了,他是否转正,请在三天内给予人事部回复。过完三天后,继续追踪结果。小张领导作出不予转正劝退的结果,那么就让其找小张进行沟通,说明公司不予转正的原因,在小张离转正还有7天时,就要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了。而不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才提醒对方领导,才进行这系列动作。说明流程不清晰,不健全。2、岗位说明书不明确或者是没有小张领导老王经过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

  看完今天的案例描述,不知道楼主是位新手呢?还是过于忙碌,忽略了一些细节?这件事情人力资源部有一定的责任,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看看。

案例问面对这种情况,请问你认为在该案例中存在哪些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看。

1、流程不健全

  由于小张试用期即将结束,我们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

看出来没有,试用期即将结束,才提醒其领导发起转正流程。

  正确的处理方法,在小张离转正还有15天时,就要提醒其领导,小张只有15天就转正了,他是否转正,请在三天内给予人事部回复。过完三天后,继续追踪结果。小张领导作出不予转正劝退的结果,那么就让其找小张进行沟通,说明公司不予转正的原因,在小张离转正还有7天时,就要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了。而不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才提醒对方领导,才进行这系列动作。说明流程不清晰,不健全。

2、岗位说明书不明确或者是没有

 小张领导老王经过考虑后决定不予转正,理由是小张选题不好、思路不清晰、文字表述都有问题,建议劝退处理。

看出来没有,对方领导说啥就是啥,人力资源部根本没有一点判断,这里充分说明人力资源部对小张的岗位到底做些什么,根本就不太清楚,其次小张的岗位说明书里面有这些工作内容吗?小张的领导跟小张,都知道此岗位具体的工作内容是做什么的吗?领导这样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有依据吗?说不定是小张能力强,领导害怕自己被取代,所以找理由让其不予以转正呢。人力资源部去了解没有?

3、员工电子花名册不健全或者是没有做好提示

      一份信息完整的员工花名册是多么的重要,里面不仅记录着员工的信息,还记录着其他各种信息,比如:员工转正时间、生日时间、合同到期时间、身份证到期时间等,这些都要做好提示,如果由于工作忙碌而忘记这些信息,就会出现楼主这种状况,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才通知用人部门,如果做好提示,也不会出现这种忙乱的状态。

4、人力资源部做事无系统性

 当我们在找小张谈话了解情况时,小张则是怨声载道,认为自己入职以来工作做的还不错,已经发布了多篇稿件,并认为领导老王也从未表明该稿件不好,快转正了才说不行,太不公平!

这里有看出点什么没有?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小张领导的反馈之后,根本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冒然就找小张谈话,其次应该是小张的领导找小张谈,怎么领导都还没有出面,人力资源部就冲在最前面?冲在最前面就最前面吧,关键是在谈话前根本就没有做任何调查与准备,听风就是雨。

 

那么我们应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规避下面给楼主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我前面的一篇文章有说过,企业其实就像一个人,你在开展一切工作之前,必须确保企业健全、完整。如何做呢?一般有以下几点:

1、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大到国家,国家想要繁荣昌盛,管理好国家,先建立各项法律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你会觉得自己活得很自由,但是如果触碰国家法律底线,你会受到相应惩罚,而企业也是一样,要建立自己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规则,员工在你的规则内活动,可以自由的工作,如果触碰你企业的底线,会受到相应处罚。所以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资核算方案、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奖惩制度等,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来。至于如何编写一套合法又具备法律效率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这里不过多阐述。

2、企业架构、流程

  梳理企业组织架构、人员架构、各岗位职责说明书、内部各个办事流程,其次人力资源部要具备一套完整的人事事务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流程、转正流程、调岗流程、晋升流程、离职流程等)。

3、工作中用到的各种表单

  各个部门办事需要用到的表单以及人力资源部各项人事事务表单(例如:员工入职表、面试评价表、转正申请单、招聘申请单、离职申请单、请假单、外出申请单等表单),员工劳动合同等。

4、监督、执行;

   以上建立好以后,就要执行,让企业进入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你要确保在你的管理下,企业用工处于一种安全的用工状态,制度健全、架构明朗、流程顺畅、岗位清晰,大家工作起来井井有条。

   作为一名专业的人力资源从业者,如果做不到这些,你在老板心中的分量那是非常轻的。

其次做好以上,为你后期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强而有力的基础,可以避免后期的诸多用工风险。举例:每一个岗位的说明书都清晰明了,那么你入职表制定时,插入一栏:录用条件:而录用条件里面内容就填写:1、所填写的入职内容信息真实、2、无违法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健康状况里面的疾病),4、已与前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关系。5、是否符合录用条件除了以上提到的4点外,请参照我司《某某岗位说明书》、《某某绩效考核表》。

所以建立一套符合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多么的重要。

二、员工入职流程的把控

   从员工进来面试到录用到办理入职手续,hr要全程把控好,员工面试到录用时,求职者填写的面试表、面试人员填写的面试评价表,以及对该人员进行背调。办理入职手续时,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交,入职表的填写、合同的签订、岗位说明书签订、绩效考核表签订等,入职需要的资料一定要齐全,以防后期发生劳动纠纷,你这边不会处于被动状态。

 其次员工电子档案内容要齐全,员工入职时间,转正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到期时间要提前标注好。

三、新员工入职后的跟踪

  新员工进来后,要进行适当的跟踪,多观察新员工在其部门工作,部门同事以及上司对其态度,还有该同事是如何与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这些都要学会观察。另外多观察该员工工作态度,上班是否迟到早退等。这些都要留心观察,以免后期员工离职,你自己还一脸懵。

四、学会借助科学管理系统

   如果公司人员比较多,部门人手又不够,工作多,那么可以考虑运用一些管理系统,借助科学的管理系统,帮助管理。这样,就可以设置好员工转正日期,合同到期日期以及员工生日等信息提醒,这样一来,不会出现丢三落四。如果因为事务性工作忙忘记了员工合同已经到期而未续签,或者是说有些员工合同已经到期而公司不想在继续续签,而你却没有提醒用人部门,这样就会造成很多麻烦。

   如果你公司人数不多,公司也不想花钱运用科学的管理系统,那么你就要养成习惯,每天上班花五分钟时间看一下员工电子花名册,看看哪些员工转正日期、生日、合同到期时间、身份证到期时间等。以免自己工作忙碌而遗忘这些信息,表面上看起来是小事,但是一旦遗忘,就会造成很多麻烦。楼主就是因为这样,导致以上情况的发生。

五、员工离职面谈把控

   在处理员工辞退、调岗、离职等情况时,提醒对方领导按照流程来,首先与员工面谈的都应该是其直接上级,当其上级面谈完以后,你要学会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做好面谈前准备以后,在进行面谈,而不是盲目的进行面谈。

 

员工关系管理,不仅需要用心还需要关注细节,细节没有做好,就会造成管理上的一些麻烦,处理不好还会伤了员工的心,甚至还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用工成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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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你身上就一口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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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伙夫的背锅侠,不是好的hr。就我目前遇到的情况来看,不少部门会认为试用员工不胜任的这口锅,非人力资源部门莫属。人力资源管理在整体管理中处于尴尬的位置,它就像是幼儿园的老师,涉及管理的大多数是别人家的小孩,管多了越界,管少了不尽职。当其他部门负责人有了这类型想法之后,公司离扯不完的皮绝不会太远。因为总有正规的外部理由来证明我们部门目标未达成,可不管我的事。所以,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如履薄冰的挑战,一个细节的疏忽,锅就来了。久而久之,你不做背锅侠,谁做?深入每一项细节,不断的去优化,才能让身上锅越来越少,但可怜的是,常见于人力资源团队力量薄弱,恶性循环。一、案件1、基本案情刘某于2016年1月8日入职y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016年1月8日至4月7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12500元,转正后月工资15000元。期间刘某3月迟到5次,4月迟到2次。2016年...

        不想当伙夫的背锅侠,不是好的hr。

        就我目前遇到的情况来看,不少部门会认为试用员工不胜任的这口锅,非人力资源部门莫属。

        人力资源管理在整体管理中处于尴尬的位置,它就像是幼儿园的老师,涉及管理的大多数是别人家的小孩,管多了越界,管少了不尽职。

        当其他部门负责人有了这类型想法之后,公司离“扯不完的皮”绝不会太远。因为总有正规的外部理由来证明——“我们”部门目标未达成,可不管“我”的事”。

        所以,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如履薄冰的挑战,一个细节的疏忽,锅就来了。久而久之,你不做背锅侠,谁做?深入每一项细节,不断的去优化,才能让身上锅越来越少,但可怜的是,常见于人力资源团队力量薄弱,恶性循环。

 

一、案件

1、基本案情

        刘某于2016年1月8日入职y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016年1月8日至4月7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12500元,转正后月工资15000元。期间刘某3月迟到5次,4月迟到2次。

        2016年4月8日,刘某提交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的申请,后刘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该申请为公司要求填写,否则将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2016年5月7日,y公司以刘某未按规定完成业绩任务,公司依据绩效考核规定决定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一直未提供刘某知悉/学习绩效考核制度的依据,也未提供刘某业绩任务未达标的依据。

 

2、申请人请求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与差额工资。

 

3、结果

        y公司支付刘某工资差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4、分析

        2016年4月8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违反仅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且刘某提出延长试用期的申请是在公司的要求下进行的。因此,对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的有效性不予认。

        而y公司以刘某未完成业绩任务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刘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转正后工资差额,y公司应当支付。

 

二、摘掉这口锅

1、人力资源可做的

(1)风险控制清单

        虽然每家公司都有独立的管理思路和运作模式,但是法律法规是大致恒定的。为了避免公司运营纠缠于劳动关系的“爱恨情仇”中,我们有必要对公司的每一项流程和细节进行检查,列出风险清单,即使我们暂时无法达到要求,也可以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上述是个常见和简单的案例,风险点和调整措施:

序号

试用期风险点

应对措施

1

 重复约定试用期

如果试用期经常超过三个月,可签订超过三年合同,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告知员工超过三个月可以开始申请转正
   不得不延长试用期时,可以当面沟通,收回合同重签或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还是有风险)

2

内部没有游戏规则可以证明试用期内迟到次数与个人业绩挂钩

明确转正期间考核要求,在入职前、入职时让员工签岗位职责和业绩要求,按小周期(每周/月)进行考核(又绕回头疼的绩效)

3

入职前或入职时,未明确约定员工的工作任务要求

4

未在入职时安排员工学习相关规章制度

有制度学习确认表签字,并写上“学习并承诺遵守制度规范,如出现违规行为,可按公司制度处理”

5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提前7-15天与用人部门沟通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不符合的原因和依据收集

 

(2)和谐的关系。

        上一点说明的是在硬件上的控制,如果一家公司无时无刻不在盯着这些硬件,公司发展也会相应的受阻。因为没有一家公司是靠防着伙伴发展起来的。在员工试用期间给予更多的帮扶,小到一句问候、一张加入满月的贺卡、座谈会等,都有助于员工提高积极性和度过试用期。

 

(3)人力资源系统。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有些公司会把人力资源内部分为招聘组、开发组等等,这种做法便于社会化分工,提高效率。但是也容易带来扯皮,给其他用人部门带去更多的乐趣! 人才开发组说招聘组为了任务,啥人都放进来。绩效组说人才开发组没有把人才培养好,绩效总不达标。细分后,除了需要一个思路清晰的领导者来控全局外,还需要一套能基本实现人才循环的体系,某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会影响到其他的子系统。

 

2、用人部门该做的。

(1)停止甩锅。

        有个奇怪的现象。放长远来看,中高层管理干部从哪来?内部晋升的干部参加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外部空降的干部,也通过了人力资源部的面试,参加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结果他们竟习惯性甩锅hr。

        当我们总是在外部归因,我们只能感慨这个世界不适合“我”。

        而当我们偶尔也进行内部归因,也许你会想起来,“这个孩子是你生的”,不管别人教的怎么样,“我”都要想办法把他教好。

 

(2)传帮带。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习惯方式,当我们用一种方式去带新入职的员工,会出现不同的结果。除了平时的工作任务分配外,还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问题指导,言传身教,用多种方式让伙伴达成目标,哪怕最后结果并不理想。

 

        丢掉一车小锅,抬起一口大锅。我们可以对标伙夫,一口锅可走天下,以公司的持续发展为己任,公司能持续发展,员工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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